近日,一段“男子殴打93岁母亲”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男子多次扇老人耳光、拽头发,将其按在地上殴打。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通报:2025年11月10日18时16分,嘉泽所接到殴打警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到杨某中与其母亲陈某琴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动手殴打。目前,杨某中已被抓获,具体案情正在侦办中。
情况通报。图/今日武进
据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时间报道,对于此事,常州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老人已经报警,警方会保护好老人,妇联会配合相关部门核实跟进,也联系了基层妇联持续关注此事。
11月11日下午,九派新闻联系上嘉泽镇妇联工作人员。其表示,今天上午,基层妇联已经去往老人家里,当时老人坐在椅子上晒太阳,“现在他们应该都在派出所。”
【1】老人如有意愿,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视频中,男子的施暴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告诉九派新闻,需看具体的伤情程度。
按照视频里的情况,如果是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多次施暴,情节恶劣,可多次拘留。”林斐然表示。
刑事方面,“要考虑强度有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相应的入罪标准是轻伤以上,这里非字面意义上的‘轻伤’,在司法上有认定标准。”他指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他补充,考虑到双方是家人关系,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参考暴力次数、频率与击打强度,公安机关可对其出具告诫书。老人如有意愿,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儿子接近老人继续实施暴力。如果老人不熟悉具体程序,可能需要社区或妇联帮忙。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当地妇联、居委会(或村委会)可对老人进行关爱和支持
老人在暴力中遭受的身体、心理损害如何弥补?林斐然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不过他同时指出,考虑到双方是家人关系,93岁的老人自发主张赔偿的概率较低,主张民事诉讼的能力也较弱,双方和解的概率很高。“家庭成员的关系,可能不像陌生人一样,要求必须出具赔偿协议书。毕竟是家务事,要考虑老人自己的意愿。”
对于老人心理上的损害,林斐然表示,当地妇联、居委会(或村委会)可对老人进行关爱和支持。
中国妇女报发声。图/中国妇女报
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后,11月11日,中国妇女报发声:这暴行击穿了道德和法律底线。家暴从来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犯罪。我们期待报警后的及时有效介入,亦更需思考:在监控未拍到的角落,如何铲除此类隐蔽的暴力?健全反家暴干预网络,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套子,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
九派新闻记者 胡冰月
编辑 王佳箐 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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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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