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客户的关系,是个亘久不变的话题。之前看到一个观点:律师是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
每个案件背后都有好多故事,考验的不仅仅是律师的专业能力,更是心力。
根据自己的感悟和他人的分享,现在的我认为律师服务客户的边界有两个:
一是落到书面
律师是依法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案件需要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就相关的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这是律师行业、律所风控的要求,也是律师作为客户的代理人的前提条件。
二是用心不住心
律师服务客户,是否用心客户是能够感受到的。律师用心就需要站在客户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去进入客户的角色。有时候律师太过用心,也容易被客户伤害,有些客户能够理解律师的付出,但是也有些客户认为律师没有达到客户的预期,不论这个预期是否合理,一律给律师否定性评价。
最近办的有些案件很耗我的心力,这一切从一开始是我自愿而且是有预料的,在尽力之后有些事情无能为力。所以我最近一直在思考律师用心的边界在哪里?
最近看《金刚经说什么》有点感觉,须菩提询问佛,怎么降伏其心?佛首先答复的是”如是降伏其心“,其次才是”无所住“。
我为什么会产生用心之后感觉心力耗损呢?原因是把客户的事情背负在了自己的身上。我们是参与客户人生的人,而不应成为背负客户人生的人,案件最终的法律后果是由客户自己承担。
好的律师是在服务客户的时候,用心做好每个过程,做完就放下。就像奔腾奔腾不息的流水,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