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10日电(代琪)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受理一起案件,一起交通事故牵出代位求偿纠纷。
据悉,李某驾驶轮式拖拉机在村道行驶时,与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齐某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依约向维修单位支付了车辆维修费,并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然而,当保险公司向李某追偿时,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保险公司只得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毛雨婷受理案件后,并未急于推进庭审,而是先细致查阅卷宗,对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费用凭证等关键证据逐一核对,确保案件事实清晰、证据扎实。随后,法官分别与原被告沟通,深入了解双方诉求与矛盾焦点。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2期向保险公司支付全部赔偿款,首期款项于当日支付,剩余款项于一年后支付。至此,这起因法律认知偏差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落幕,既保障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经济困难的李某缓解了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