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上海市禁毒办系统梳理、全面总结了2024年以来上海市打击制贩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的工作案例,从中选取10个典型案(事)例汇编成册并于近日发布。其中的案例三“李某某等三人引诱、教唆吸毒案”披露了犯罪分子为达犯罪目的,引诱、教唆应届高中毕业生、大一新生吸毒的犯罪事实和司法机关办理该案的过程披露。
关键词:麻古(麻果),甲基苯丙胺,引诱、教唆吸毒
2022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于某某、叶某某为在上海从事其他犯罪活动,以替上海某物流园高薪招聘临时物流员为名找到应届高中毕业生万某某和大一学生缪某某并常带二人吃喝玩乐。2022年7月26日晚,于某某、叶某某在李某某的指示下,将万某某、缪某某带出吃饭喝酒,其后以去玩“好玩的”为由,将万某某和缪某某带至湖北省荆门市乡下一房屋内,利用自制的冰壶、锡纸,点燃红色圆形片剂状毒品“麻古”先行示范吸食毒品,并劝万某某和缪某某一同吸食。万某某和缪某某因害怕婉拒后,于某某、叶某某以“吸一口不会上瘾”“吸了能醒酒”等话语反复诱导,万某某和缪某某见状遂也进行了吸食。
2022年7月28日,李某某、于某某将万某某、缪某某带至上海欲利用二人从事犯罪活动时,被公安机关发现。
2022年9月,公安机关以于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提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黄浦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及引诱、教唆在校学生吸毒,后经深挖发现另有李某某和叶某某涉案,遂追捕追诉。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李某某、于某某、叶某某分别犯运输毒品罪、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黄浦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一审判决李某某、于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和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判决叶某某犯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目前,一审判决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警惕!不少学生在假期会进行勤工俭学活动,但要警惕被人引诱进行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本案中,李某某等三人抓住万某某、缪某某急于勤工俭学的心理,以高薪招工为名接近二人,之后多次邀请吃喝玩乐瓦解二人心理防御,然后以“朋友”“大哥”身份引诱、教唆二人吸毒,捏住二人吸毒把柄,最后半哄半骗将二人带到上海欲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犯罪分子精心设局,普通群众特别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很难察觉,一旦一同吸食过毒品,即便后面发现被骗也较难脱身,或成为毒品“瘾君子”,或被犯罪分子威胁走向犯罪深渊。天上不会掉馅饼,青少年找工作要通过正规途径,面对“高薪工作”保持警惕;要培养自己识毒、拒毒能力,不吸食、服用不明药品或物品;发现自己被引诱、教唆、胁迫吸食毒品的,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禁毒热线举报,避免后续被犯罪分子拿捏和利用。
来源 中国禁毒 上海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