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困难群众参保负担
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多层次医疗保障待遇
东莞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
参加本市医保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
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那么,什么是医疗救助?
哪些群体能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
具体如何办理?
今天为你一一讲解!
医疗救助,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的救助制度。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群体,东莞市医疗救助对象有以下人群: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
目前,东莞市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待遇。根据参保险种的不同,分情况享受相应资助参保待遇: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照居民医保的水平给予资助且不高于实际缴费标准。
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需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业务,由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参保登记审核并按规定为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范围的人员进行资助。参保职工医保的由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获取人员信息,按规定为符合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范围的人员进行资助。
目前,东莞市医疗救助对象除了资助参保,还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救助待遇:
1.首次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具体待遇如下:
2.倾斜救助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首次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按规定给予倾斜救助(不含首次救助的起付标准)。具体待遇如下:
南方+记者 龚菊
东莞医保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