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到法官、律师和法师这几个称呼,但它们的含义和来源并不一定很清楚。今天我们就来简单解答两个问题:律师为什么不叫法师?以及为什么比起律师,法官更适合叫法师? 法师和律师最初是佛教中的用语吗?其实,这两个词的起源与佛教确实有关系。从汉朝开始,已经有了律师这一称呼。在佛教经典《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一三中,提到比丘被分为五类:经师、律师、论师、法师和禅师。其中,经师专注于诵经,律师负责持律,论师擅长辩论,法师擅长讲解法义,禅师则精通禅修。
到了唐朝,除了佛教徒,道家的修行者也可以被称为律师。《唐六典·祠部郎中》记载了道士的三种称号:法师、威仪师和律师。这里的法和律最初是相似的,二者都与宗教和道德的规范有关。 然而,法和律的含义逐渐发生了变化。法主要指的是公开的法典,更侧重于抽象的原则,而律则是对法的解释,注重具体的实施。因此,法通常代表更高层次的东西,比如法官或法典;而律则相对具体,传统上与执行和应用有关。 在佛教中,律更多是指戒律,这些戒律是修行的规范。随着各朝代的法典逐渐以律为名(例如秦律、汉律、大唐律等),到了清朝,民间对擅长解释和讲解法律的人员也开始称之为律师。 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薛福成,李鸿章的外交顾问,曾在与英法意比四国的外交事务中用过律师这一词汇。中国法律界正式引入律师这一概念是在1906年。当时的法学大家沈家本在《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首次明确了律师的职能和地位。 通过法和律的关系可以看出,为什么法官比律师更适合被称为法师。首先,法官手持法锤,形象上更接近法师手持法杖的形象。其次,法师本来就是法的专家,而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其职责和作用与法师的角色更为契合。 不过,尽管如此,法官并没有被称作法师,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为了避免与佛教中的法师产生混淆,其次是为了保持法官这个职业的严肃性。到了1990年代,中国的法律行业发展较慢,而精神娱乐行业却逐渐繁荣。游戏、小说和电影中的法师——那些能施展魔法、搓火球、扔冰锥的角色,比起法律工作者更为广为人知。因此,当人们提到法师时,脑海中浮现的往往是影视、游戏或小说中那些拥有超能力的角色,而非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这样的现象也使得法师这个词不太适合用来指代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