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重庆工商大学一学生在网上吐槽该校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一女老师“上课特别刻薄、媚男行为频出、把没礼貌当幽默”。
对于网传的内容,李同学承认是自己所发,该老师在微信群里回应“这位同学请拿出证据来证明,否则我会起诉你侵犯名誉权,并已联系‘工商秘密’后台要求提供发信人信息,保全证据”。老师喊话学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会起诉你”。该教师明确表示自己在出差,“回重庆第一件事就是去南岸区法院起诉”。
随后,李某紧急道歉:“很抱歉,我昨天在气头上,做了这些事”。李某解释吐槽缘由是上课被抽背未做好准备,且觉得老师上周对抽背的男生态度温和,自己却被老师批评了20分钟,感到十分难堪。对于李某的道歉,老师回应称“你的道歉我不接受”“道歉这么容易,要法律干嘛”。
▲学生李某借助“工商秘密”账号发文道歉
10月30日,重庆工商大学辅导员对此作出回应:事情正在由相关的部门处理,具体情况不方便说。
10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在10月30日,学生李某通过“工商秘密”账号公开道歉,李某称因10月28日《经济法》课堂上回答问题错误,被该老师教育后一时冲动、失去理智、情绪不稳发表不当言论,给老师贴“媚男”标签,是随意引用网络用语的不当行为,而且夸大了老师批评其20分钟的情况,给老师声誉造成伤害和不良影响,在这里向胡老师真诚道歉,“老师,我错了,对不起!”。李同学也恳请各位网友不要再传播不实消息,作为一名大一新生年少轻狂,希望各位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10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邮箱联系胡老师,询问其会否就此事起诉学生李某,还是一时气话,到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回应。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这是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事情,大学生是否对其老师构成侵犯名誉权,需要看大学生所发内容是否属实,如果内容不属实,老师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二是要看学生发表的内容是否公开发表,传播范围是否广泛,如果公开发表不实内容而且被广泛传播,是构成名誉侵权的。陈律师表示,发表内容不管是以投稿的方式到其他账号公开发布还是自己公开发布,只要内容不真实,并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也算对他人名誉造成侵权。
如果只是出于吐槽,而不是故意传播是否能减轻侵犯名誉权的责任,陈小虎表示,这需根据吐槽的具体内容来确定。比如虽然没有提全名指明是哪位老师,但是周围熟悉的人都知道说的是谁,同样构成侵害名誉权。
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王建律师认为,这个同学在“工商秘密”账号发布的内容,对该老师冠以“媚男”等侮辱性称呼,显然构成了对老师名誉权的贬低和损害,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王建律师表示,即使学生公开道歉,也不影响老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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