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何聪)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担保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释法、精准疏导,不仅帮助债权人追回款项,也为债务人减轻了利息负担,以高效司法服务切实化解了双方矛盾,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案情回顾:借贷十年起纠纷,原告维权诉至法院
2015年11月,被告周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向原告贾某借款30000元。为保障债权实现,双方约定由被告李某承担担保责任,借款月利息为600元,周某当场出具借据,李某以担保人身份签字确认。
借款到期后,贾某多次向周某催要本息,但周某始终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还款。2022年8月,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借据,明确截至2025年6月30日,周某尚欠贾某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62400元,合计92400元,李某仍对该笔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然而,至2025年6月约定还款日届满,周某、李某仍未履行还款及担保义务,贾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耐心疏导解心结,多方协商达共识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原、被告双方均为本地居民,且纠纷源于长期借贷拖延,并非恶意拖欠,具备调解基础。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此案。
调解初期,原告贾某情绪较为激动,认为自己十年间多次让步却未收到款项,坚持要求按重新约定的92400元足额偿还;被告周某则表示当前经济压力大,62400元利息数额过高,无力一次性承担;担保人李某也对“需全额承担担保责任”存在顾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双方分歧,法官首先向周某、李某释明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借款人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在债务人未还款时需承担连带责任,若案件进入判决程序,二人还需额外承担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等成本。随后,法官又从情理角度疏导贾某,说明周某当前的实际困难,建议在利息部分适当让步,以促成款项尽快兑现。
经过多轮沟通,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由周某偿还本金30000元,利息部分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周某还款能力,调整为47000元,李某继续对上述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三方均认可该方案,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周某于2025年10月1日前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意义:高效司法显温度,优化环境促稳定
这起案件的调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债权,避免其“赢了官司难执行”,也通过利息减免为被告周某减轻了还款压力,同时明确了担保人李某的责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永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工作理念,针对民间借贷类纠纷特点,优先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