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付不出来,不代表我后面付不出来”“我说能还就能还,不需要和你解释”……消费行为都伴随着付款义务,这是再寻常不过的道理。但现实生活中,却有人以各种理由企图逃单,甚至在接受调查时依旧态度嚣张。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多次在足浴店消费后拒不付款的寻衅滋事案件。
2025年4月下旬某晚,谢某大摇大摆走进一家足浴店,先后点了四名技师提供按摩服务,期间不断加钟,还叫了不少酒水,一直待到次日清晨,酒瓶堆成小山,谢某的消费金额也像滚雪球般突破5000元。按捺不住的店家要求谢某结账,谢某却说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再等一下就能买单,随后便切换成“钉子户”模式,在店里躺了几天,始终不肯付款,也不联系亲朋救急。到第4天下午,店家再次催促谢某时,谢某声称要赊账,等工作上的事情处理好后再还钱。被店家明确拒绝后,谢某甚至主动报警,想请民警帮忙解决纠纷。
民警到场调解时发现,几天前谢某就曾在另一足浴店报警称因无法结账产生纠纷,当时双方协商好了谢某的还款日期。短时间内故技重施,谢某的消费能力令人怀疑,民警据此将谢某传唤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从2025年4月初至4月下旬案发,谢某接连在上海市3家足浴店肆意消费。每次潇洒享受完毕,谢某便以工程款马上到手、可以向朋友借钱等理由赖账,甚至还检索过“顾客不给钱多少可以立案”“霸王餐报警有用吗”,可谓“准备”充分,无赖至极。
经审查,谢某自2025年3月到上海后就没有开工,无任何工作,名下只有不到4000元。在明知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谢某仍贪图享乐,先后在三家足浴店强拿硬要,恶意消费共计2万余元,破坏经营性场所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2025年9月1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谢某提起公诉。9月15日,法院依法判决谢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消费者,应充分考量自身经济能力,理性消费。吃“霸王餐”不仅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营秩序,更影响了社会文明形象。有付出才有收获,切不可心存侥幸,妄想不劳而获。
『来源:上观新闻』
上一篇:广东推动外汇政策直达县域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