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遭遇盗抢,多件珍贵藏品失窃。案件正在调查中,被盗珠宝仍下落不明。
10月22日,记者在二手平台闲鱼上发现,有多个“卢浮宫正品王冠/珠宝”售卖链接,标价从0.99元到9999万元不等。据观察,其商品配图多为卢浮宫近日失窃珠宝,链接文案中还有“9.5新,现货在手、刚取货,低价急出”等描述,在商品评论区,不乏有网友询问“这商品保真吗”。10月23日,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一名卖家,当被问到商品是否能发货时,其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并表示“半路被同行抢了”。
随后,记者向闲鱼平台反映上述“卢浮宫珠宝”出售信息,客服回应称,如果看到,可直接在页面上发起举报,由人工专员介入,并进一步审核处理。其表示,“闲鱼平台坚决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平台对假货是零容忍的,一旦核实卖家售假行为属实平台会立刻下架商品,同时追究卖家的售假责任。”
10月23日下午,记者再次查询以上平台时发现,其中已有不少链接处于“审核”状态,无法显示商品信息。
目前,尚无法确认这些售卖商品确为正品,那么在平台发布此类售卖信息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如果售卖的确实是卢浮宫被盗的珠宝,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买家明知是卢浮宫被盗的珠宝而购买,同样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有分析认为,在官方信息确认前,应倾向于认为只是以“卢浮宫失窃”作为卖点,虚构商品信息或谎称是正品的虚假宣传。但即使明确是“玩梗”,在平台发布此类售卖信息仍存在法律风险。
刘凯表示,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售卖卢浮宫被盗珠宝的相关信息,无论真假,都可能涉及违反该规定。同时,即便卖家是“玩梗”,但其发布的信息中使用了“卢浮宫正品” 等表述,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违反《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虚假宣传条款。如果因此吸引了用户关注并下单购买,卖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我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明知有卖家发布 “卢浮宫被盗珠宝”售卖信息而不采取措施,如不下架商品、不封禁卖家账号等,需要与卖家承担连带责任。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