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新突破,成功化解全市首宗跨省百万级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该案件由潮州(餐具炊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潮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在凤泉湖高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网点受理,在粤闽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知识产权维权机构的协同努力下,实现了纠纷的高效解决,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
受访者供图
今年6月11日,广东筑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向潮州快维中心凤泉湖高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网点求助,称福建省诏安县威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使用其“蓝气球”及“Avanosei”商标的盖板产品,同时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及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冲击,希望中心协助制止侵权、取回模具。
接到求助后,潮州快维中心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与福建省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移送案件材料,并联合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泉湖高新区分局,共同介入调解。经深入调查分析,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原来,双方此前签有商业合同,合同期内被请求方按约使用请求方提供的模具生产供货,但合同到期后,请求方未及时支付货款,被请求方遂留置模具自行生产销售,由此引发侵权争议。
案件存在两大矛盾焦点:一是请求方欠款问题尚未解决,若对被请求方实施行政处罚,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导致双方利益受损;二是被请求方使用的模具归请求方所有,一旦认定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该模具将面临没收、销毁,不利于请求方取回模具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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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化解纠纷,潮州快维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泉湖高新区分局及诏安县市场监管局经协商一致,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调解过程中,提出以请求方债务金额抵消被请求方侵权赔偿额的调解方案,既维护了请求方的商标权益和核心生产资源,又兼顾被请求方的货款诉求,避免双方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
经过多方不懈努力,10月14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请求方承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7个自然日内返还12套模具,并放弃1044331.65元货款主张,双方就该笔账款互不追究责任,该款项视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随后,相关部门共同前往被请求方厂区,见证请求方顺利取回模具,案件圆满收官。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吕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