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洱源三营茂春水泥店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徐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3)云2930执377号
执行依据:(2022)云2930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使得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董法官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宁新路79号(洱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洱源县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洱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