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10月16日,《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共五章三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推进和实施、服务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于12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涛,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孙守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杜飞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孙恒主要从两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
立法的必要性
首先,制定《条例》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企业技术改造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制定《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对助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强势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制定《条例》是推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深入实施技改提级行动,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先后出台《枣庄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枣庄市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等政策,把企业技术改造作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提高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积极性,有必要将实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通过法规制度固化下来,增强政策的系统性、连贯性和稳定性。
再次,制定《条例》是加强我市企业技术改造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技术改造由传统的以技术、工艺改造为主,向更加注重提升数字化水平、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转变。而我市技术改造工作中还存在着科研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金融保障不足等问题,企业技术改造的引导服务和要素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措施,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贯穿新发展理念,紧扣“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主线,既对标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立足枣庄传统产业实际,与市委“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同频共振。《条例》共五章三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推进和实施、服务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通过明确企业技术改造重点任务、实施要求和服务保障措施,支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了市、区(市)人民政府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方面的主体责任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关于推进和实施。列明了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内容和方向,规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应当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办理流程,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数智融合和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先进设备应用、数字化改造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水平;鼓励产业链中的企业协同联动,加强与省内外创新联合体对接,建立一体化技术改造新模式;鼓励企业围绕产品升级换代、附加值提高实施技术改造,培养自主品牌;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投入小、见效快的微技改;鼓励企业在技改中推进产业集聚、绿色改造和本质安全提升。
关于服务和保障。规定了市、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管理机制,提高项目服务水平,统筹做好土地保障、财政资金支持等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探索通过金融投资促进技术改造,依法给予企业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服务平台,建立并优化服务商联盟;要求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关于法律责任。为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规定了法律衔接和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相关单位、个人的责任追究,并对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设置了处罚。
关于附则。主要规定了本《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是为了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的一项立法,请问条例主要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李力:这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为推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一部规范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的亮点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原则,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良好政策环境。起草过程中我们大范围征求意见建议,除了常规的向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外,还先后分专题召开了制造业企业、纺织和食品企业、中小企业、建材企业、新兴产业企业等各类座谈会,以及企业技改促进立法工作座谈会、人大代表研讨会等,广泛深入征集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条例在制度设计上聚焦企业痛点堵点问题,强化引导促进,从项目审批、金融产品创新、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等环节,为所有涉及技术改造的企业提供平等的法律制度保障。为了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公开透明度,确保技改政策真正落实落地,条例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的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准入标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动态更新,实现优惠政策精准直达。此外,为了推动中小微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条例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针对生产线、设备、工艺、技术、材料、产品等,实施投入小、见效快的微技改。
突出规范重点新兴领域,增强对企业技术改造方向的有效引导。条例着眼落实国家、省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战略部署,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数字化转型、优化消费环境等工作,细化了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内容,明确了企业技术改造的主攻方向,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契合新时期经济改革要求。条例结合枣庄实际,对每个技术改造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在设备更新方面,支持传统产业企业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使用年限老旧设备,更新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在数字化转型方面,鼓励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经营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在集群化发展方面,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开展产业链协同化改造;等等。
优化放管结合的制度和机制,理顺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流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土地、能耗、环境、安全等环节的审批涉及多个部门,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推动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见效,条例与国家、省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紧密衔接,规定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对相关部门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出要求。同时,为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技术改造活动进行支持、引导,条例规定了企业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此外,为了规范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的申报审核,保障有关资金及时到位,条例还明确了企业申请市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或者设备奖补的流程。
坚持问题导向,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全面服务保障。条例聚焦企业痛点难点,作了重点规范和促进,从项目审批、财政资金奖补、金融产品创新、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等环节提供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改造中面临的融资难、用地难、人才短缺等实际问题。规定了市、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管理机制,提高项目服务水平,统筹做好土地保障、财政资金支持等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估和管理,探索加大专属金融产品、保险产品服务技术改造,依法给予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指导设备供应商、软件开发商等建立技术改造服务商联盟,制定企业技术改造供给清单,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工艺流程、产品研制等方面的服务。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周涛: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条例的制定过程和有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将制定《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列入2025年地方立法计划,并将其作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采取了一系列务实立法举措,确保了立法扎实有序进行。市委高度重视企业技术改造立法工作,多次调度立法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邵士官主任任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对立法工作统筹安排、定向把关,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高质高效开展。邵士官主任多次对条例制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条例制定进展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孙恒副主任对条例靠上抓,对条例的制度设计进行具体把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为开展好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立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鉴于该条例对全面推进我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且条例规范的内容较为广泛,企业关注度较高,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召开多次专题座谈会。邵士官主任带队赴市中区召开“两个联系”暨企业技改促进立法工作座谈会,考察了泉兴集团南郊热电技改项目。我们根据我市产业分布情况,聚焦企业技改瓶颈问题,先后赴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高新区开展立法调研,分别召开了制造业企业座谈会、纺织和食品企业座谈会、中小企业座谈会、建材企业座谈会、新兴产业企业座谈会。会上邀请企业代表、基层执法部门、法律顾问、人大代表等参与讨论,并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加大奖补支持力度、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问题面对面交流。7月底,立法调研组到株洲等地学习数字化产业、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立法经验,确保条例的制度设计既立足枣庄实际,又具备前瞻视野。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做到最大限度、最广范围征求意见。先后三次大范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企业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行业专家等各领域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枣庄日报》、枣庄人大网、立法民意直通车全文公布,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汇聚立法工作智慧和力量。4月3日,市工信局召开了立法座谈会,邀请了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行业企业参加并发表意见。7月24日,市人大召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制委委员和立法咨询专家研究论证。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立法人大代表研讨会,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中的企业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分组讨论,对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大量扎实有效的意见征集、研究论证等工作,让立法更体民意、更聚民智、更惠民生。
三是集中研究修改。根据征集到的意见,组织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和专家先后开展了29次集中修改,逐条研究论证,充分吸纳意见建议。修改过程中,系统梳理研究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等上位法,参考了国家、省关于技术改造相关领域的重要政策方针与战略部署,整理了有关企业技术改造核准、备案以及推进实施的重点条款。对立法中涉及的部门职责、推进措施、奖补政策等事项,积极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会商研究达成共识,确保条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8月25日,枣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9月26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至此,条例的制定工作圆满完成。
记者:请谈谈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在《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以及下一步如何保障企业技术改造活动的法治环境?
孙守春:就记者朋友刚才提到的问题,我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
第一,强化统筹协调与审查把关,夯实条例立法质量基础
市委依法治市办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立法过程中,我们通过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正确履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职责,保障条例立法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强化立法协调小组作用。组织行政审批、发改等有关部门对条例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争取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有效推动条例起草审查工作开展。二是及时开展审查论证。5月初,市工信局将条例(草案)提交市司法局审查后,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论证修改,确保每一条款都符合上位法规定,与现有政策体系相衔接,兼具合法性与操作性。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审查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民主党派、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区(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的意见,经联合会签与综合协调后,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四是配合审议论证工作。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后,市司法局通过积极主动参与修改论证、调研等工作,实现了全程参与,圆满完成条例立法任务。
第二,全面加强法治保障,助力企业技术改造提质增效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深入贯彻落实《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从制度完善、执法规范、服务优化等多维度发力。一是强化制度配套与政策协同,系统构建法治保障体系。推动配套制度细化落地。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照条例明确的财政支持、用地保障等政策,加快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各项激励措施与法律法规协调统一,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开展政策合规性清理。组织对全市现行涉企政策文件进行专项清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与条例精神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内容,推动形成与条例相衔接、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与风险防控,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执法部门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轻微违法风险进行预警,引导企业主动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优化执法监管模式。协调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对建材、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项目,推行“一次检查、全面覆盖”的综合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源头把握风险防控。加强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管控,防止“重审批、轻监管”。通过“线上解读+线下宣讲”的方式,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与纠纷化解,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构建全链条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鼓励优质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保障技术改造顺利推进。积极推动涉企纠纷化解。推动完善涉企技术改造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发挥商事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作用。支持制定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协同的法治保障新格局。
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将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以高质量法治保障赋能企业技术改造,为我市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记者:请问市工信局作为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实施好条例?如何结合条例高效开展我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作?
杜飞廉:《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的制定与出台,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政策指导,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拉动有效投资、提升发展质效,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我市企业发展实际,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不断完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制度体系,加力扩围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聚焦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解读,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多层面发动各级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积极学习条例内容,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向省工信厅汇报我市技术改造立法成果,宣传推广我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各类企业培训内容中增加条例相关内容,推动规上企业条例培训全覆盖。
聚焦工作落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落实条例,真正将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全过程。进一步厘清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在企业技术改造中的定位与职责,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全面构建市、区分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相关条款规定及时分解到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将法条要求、法规措施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推动全市技改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围绕市工信局工作职能,深入落实国家、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要求,鼓励支持企业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品质品牌提升、节能减排降碳等方面实施技术改造,确保年均滚动实施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400个以上;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服务,全方位、全天候、全身心靠上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进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
聚焦服务保障,激发技改内生动力
创新构建政策服务体系,优化支持方式,打好技改政策“组合拳”。精准指导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设备更新政策资金支持;持续探索“微技改”项目支持政策,推动中小企业实施投入小、周期短、成效好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扩大技术改造覆盖面;继续组织开展市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做好政策兑现,真正让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持续创新服务举措,加快推进从“单点突破”到“链式改造”的技改新模式,聚焦食品、纺织等行业开展“标杆游学”、“数转赋能行”等活动,分类支持龙头企业率先打造转型标杆、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应用、产业链供应链高效协同改造,“一业一策”解决企业智能化技改需求;依托智库专家、服务商等力量,定期收集企业技改需求和服务商解决方案,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合作,有效破解企业“不想改”“不敢改”“不会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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