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张某离婚后竟发现丈夫隐瞒财产,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此事引起其丈夫刘某的父亲不满,多次前往张某家理论,导致矛盾激化,最终双方来到龙岗区宝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同乐派出所调解工作室寻求调解,调解员释法明理清权利,巧用多元调解策略,化解家庭财产纠纷。
据了解,刘某与张某结婚后,随刘某父母到深圳经商。2021年张某怀孕,独自返回河南娘家待产,孩子出生后便在娘家抚养。后因孩子上学问题,张某返回深圳,发现刘某出轨,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后张某发现丈夫隐瞒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张某认为,独自抚养孩子艰辛,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刘某父亲表示,他儿子生意失败已经够困难了,既然已经离婚,就不该再来要钱。
夫妻离婚后发现的隐瞒财产是否应当重新分割?如何化解双方家庭矛盾?
面对双方分歧,调解员进行释法明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某依法享有要求分割隐瞒财产的权利。
针对刘某父亲,调解员采用“扶正祛邪法”,解释张某的诉求合法,引导刘某换位思考,同时指出其上门骚扰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稳。调解员抓住时机采用“亲友疏导法”,从亲情和孩子成长角度劝解双方,不要让矛盾进一步恶化,切莫让孩子在矛盾的环境中成长。最终,张某同意在财产分割金额上做出一定让步;刘某父亲承诺不再上门干扰张某生活,并劝说儿子配合法院审理。
至此,这场因离婚财产引发的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