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张昆仑
“民法典的实施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依据,也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10月10日,禹州市司法局、市调解协会联合组织城区5个街道司法所和挂联社区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的两委干部,举办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据介绍,此次轮训有效提升了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与履职能力,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据悉,这是该市司法局近期对21个乡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轮训之后的又一场专题培训。截至目前,全市600余名人民调解员骨干得到了充电赋能,实现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全覆盖。
为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自今年9月下旬开始,该市司法局联合市调解协会组织专业团队深入各乡镇(街道),召集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示范村(社区)负责调解的两委干部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系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紧扣基层调解员实际工作需求,围绕基层多发矛盾纠纷类型,将人民调解基本法律知识、实用调解方法、调解技巧及心理疏导策略融入培训课程,帮助人民调解员精准把握复杂矛盾中当事人的心理诉求,推动矛盾纠纷从“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转变。
此外,针对调解卷宗中常见的文书填写不规范、证据材料不齐全、调解过程记录不详细等问题,培训专门设置了调解协议撰写、卷宗制作规范、证据收集与固定等实操内容,通过正反案例对比、文本演示等方式进行深入讲解和现场指导,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