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菏泽市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8月22日经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2025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于10月10日起施行。
作为菏泽牡丹产业领域首部专项法规,《条例》是菏泽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关于推动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牡丹资源优势、弘扬牡丹文化、打造“中国牡丹之都”城市品牌而制定的一部产业促进类地方性法规,对于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立足菏泽牡丹资源禀赋和产业实际,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文化赋能、科技支撑”的基本原则,共八章四十八条,重点围绕六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包括构建体系,明确三级管理职责;强化保护,夯实种质资源基础;延伸链条,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品质,加强牡丹品牌建设;挖掘文化,增强产业发展软实力;整合资源,强化生产要素支撑。
《条例》的制定过程中,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采取了深入调研扎实论证、专班推进协同发力、精准立法分层征集、开门立法凝聚共识等一系列务实立法举措,确保了牡丹产业立法扎实有序进行、高质高效推进。 (大众日报记者 蒋鑫 通讯员 朱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