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5日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5日印发,旨在持续扩大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各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新形态,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郭晓萍)记者10月15日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5日印发,旨在持续扩大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各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新形态,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
根据《方案》,确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静安、长宁、普陀、青浦、嘉定、金山等8个重点区域,以及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非自贸试验区区域)、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为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方案》部署了五方面共23条措施,涉及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金融服务、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
在加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方案》明确放宽专业服务业外资准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申请国内相关金融牌照,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支持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支持国际医疗机构以合资或者合作方式设立医疗机构。
为推进资金结算便利,《方案》提出,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拓展境内外参与者、创新业务产品和服务,更好发挥CIPS系统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主渠道”作用。为促进跨境资金自由流通,《方案》明确,探索优化上海市内、自贸试验区外FT账户适用范围拓展名单的申请流程。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向境外金融同业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币资金。
在全面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领域,《方案》要求拓展科创企业多元融资渠道。包括积极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对于“控股型”并购,将贷款占企业并购交易额放宽至“不应高于80%”,贷款期限放宽至“一般不超过十年”。支持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贷款业务试点。探索科创企业票据融资新模式,运用票据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给予企业融资支持。
《方案》全力支持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新形态。具体来看,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联动创新区发展跨境电商产业、支持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联动创新区打造旅游消费新场景、支持静安联动创新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支持长宁联动创新区发展平台经济、支持普陀联动创新区集聚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支持青浦联动创新区发展“大数字、大健康、大商贸”、支持嘉定联动创新区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金山联动创新区发展化工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