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源县聚焦道路交通矛盾纠纷,探索建立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多层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第一时间将矛盾消解在源头,切实提升道路交通纠纷化解质效。
一是远程联动行政调解。建立“线上+线下”双轨处置机制,轻微交通事故通过交警远程视频指导当事人线上调解;一般伤人事故启动“警保”联调,实现小额直赔,快速结案;重大人伤事故推行“警保医”三方联动,第一时间将矛盾消解在源头。今年以来,行政调解化解事故2300余起,实现46%的事故纠纷在此过滤。
二是行业自治源头调解。创新保险行业自律调解机制,发挥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作用,以“万单成讼率”为抓手,有效减少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推动保险纠纷在行业内化解。今年以来,行业调解化解事故1900余起,实现40%的事故纠纷在此过滤。
三是专业中立人民调解。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6名道交法律知识丰富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建专业团队,通过专业法律释明和赔偿标准可视化计算,精准调解事故纠纷。今年以来,人民调解化解事故430起,实现5%的事故纠纷在此过滤。
四是诉调衔接权威调解。构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双重保障机制,诉前阶段由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运用“一案一群司法链调解系统”,通过风险评估、细算五笔账(风险账、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等功能,诉讼阶段建立“类案检索+要素审判+专家印证"调解机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以客观公正权威的释法说理促成纠纷化解。今年以来,诉前调解化解340起、诉讼调解化解事故190起,实现7%的事故纠纷在此过滤。
(来源:淄博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