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蔡逗逗
10月14日,记者从武汉市司法局获悉,为切实强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开展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期间司法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一)武汉市
武汉市司法局
027-82658135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
027-85333587
whsscjgjjjc@163.com
武汉市律师协会
027-83666850
whlx.ts@outlook.com
(二)江岸区
江岸区司法局
027-82719775
江岸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jiangan_hd@163.com
(三)江汉区
江汉区司法局
027-85578590
江汉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jjk65662906@163.com
(四)硚口区
硚口区司法局
027-83350613
硚口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qkqscjdgljjjk@163.com
(五)汉阳区
汉阳区司法局
027-84468684
汉阳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hanyanggpjzsc@163.com
(六)武昌区
武昌区司法局
027-88939153
武昌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wcqscjgjjjk@163.com
(七)青山区
青山区司法局
027-86860700
青山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qsqscjgjjjk@163.com
(八)洪山区
洪山区司法局
027-87753266
洪山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hssjjjzxts@163.com
(九)蔡甸区
蔡甸区司法局
027-69605529
蔡甸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cdqscjdgljzfjck@163.com
(十)江夏区
江夏区司法局
027-81772720
江夏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jxwhjz@163.com
(十一)黄陂区
黄陂区司法局
027-85938650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3821587117@qq.com
(十二)新洲区
新洲区司法局
027-86929915
2818851383@qq.com
新洲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xzqscjdgljjjk@163.com
(十三)东西湖区
东西湖区司法局
027-83226959
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dxhqscjgjzjk@163.com
(十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
027-84857713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jkqscjgjzjk@163.com
(十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司法局
027-65529018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027-12315
dhgxscjdglj@163.com
(十六)长江新区
长江新区司法局
027-85998280
whcjxqlvguan@163.com
长江新区市场
监管局
027-12315
whcjxqscjgwhk@163.com
四、重要提示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是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仅限法律咨询,不能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查询其登记及信用状况等信息;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能够从事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或者湖北法律服务网(http://hb.12348.gov.cn/)查询核验。
五、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以便核查。投诉举报人可通过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中的落款印章(律师事务所或公司)、服务人员身份(律师或非律师)、收款账户机构信息(律师事务所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确定投诉举报对象和反映渠道。
(二)投诉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在寻求法律咨询服务时,注意区分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仔细甄别、谨慎选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