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轨道交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立足本省事权、回应改革需求、推动互联互通、保障便捷安全出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四网融合”试点政策落实落地,在促进内地九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同时,提升对粤东粤西粤北的辐射带动能力,做好与港澳的衔接对接,对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全环节,以及加强与港澳在规划设计、服务标准、票务互通等方面的沟通衔接作出规定,以促进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等的“硬联通”以及规则机制的“软联通”,提高多层次轨道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促进路网、车流、客流畅通,推动加快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
文 | 记者 张小悦 通讯员 任宣
下一篇:中国气象局局长谈“妈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