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员通过“情理法”融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两瓶过期啤酒引发的千元索赔纠纷,不仅让双方握手言和,更借调解过程开展“沉浸式”普法,让当事人及在场人员收获法律知识。
此前,李先生两次在某超市购得啤酒,发现均已过期。他先拨打12315投诉,相关部门组织调解时,超市认为1000元赔偿过高,只愿退购酒款,李先生坚持依法索赔,双方未达成一致。随后,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获赔1000元。
调解员接手案件后,先翻阅过往调解记录,锁定核心矛盾:超市纠结赔偿金额高、经营压力大,李先生则认为超市未履食品安全责任、应依法赔偿。接着,调解员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向超市释法,明确其未及时下架过期啤酒需担责,李先生索赔于法有据;同时也向李先生说明超市经营不易,此次系疏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其适当让步。
最终,超市主动道歉并承诺今后严查商品保质期,李先生同意将赔偿降至500元,双方当场签和解协议,超市即时支付赔偿款,纠纷圆满解决。此次调解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切实守护群众利益,助力社会和谐。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船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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