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9月29日消息(记者梁瑜琳)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25日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悉,社保卡是唯一一张由国务院授权发行、印有国徽并加载金融功能的IC卡,它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等金融应用功能。截至2025年8月底,广西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达5169.93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总量达4294.48万人。
“广西人社部门创新提出并发布社保卡‘8+N’应用场景,也就是在政务服务、就医购药等八大领域重点推进一卡通应用场景建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以社保卡为载体拓展其他领域应用以实现‘一卡在手,万事通达’有良好的实践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陆宁介绍。为进一步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条例规定以社保卡为载体,推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健康、待遇补贴发放、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实现一卡通用。
条例聚焦群众关切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促进跨领域、跨行业集成应用,推进区域协同,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办事便利化需求。条例建立一卡通应用目录管理机制,明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使用社保卡的服务事项,应当列入一卡通应用目录。同时,还规定在自治区制定应用目录基础上,设区的市也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补充目录。
此外,条例除了强化社保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之外,不断拓展其他领域应用,比如明确社保卡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时用于证明身份的凭证。条例完善一卡通应用场所便民服务措施,规定一卡通应用场所根据需要配置社保卡读写、扫码终端等服务设施,简化应用流程,为持卡人提供便利服务;突出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明确一卡通应用场所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抚恤优待对象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必要时提供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