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发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根据最新方案,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场景得到拓展,支持购买车库(位)和更新电梯。
新政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置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位),可从最迟取得购置车库(位)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费。
新政明确,当缴存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既有住宅更新电梯的,缴存人及配偶可在更新电梯缴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的金额。
新政放宽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并新增到期自然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原政策规定,购房提取和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分别应从最迟取得购房有效证明材料和提前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为让缴存人家庭有更充裕的时间沉淀账户资金,规划资金支取,新政将提取时限放宽为“三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
此外,在2025年9月18日(含)之后,借款人购房贷款到期自然结清的,可在结清之日起的三年之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偿还但未提取的贷款本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