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湖南省数据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湖南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背景、聚焦重点等进行发布。
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据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欧阳恩山介绍,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破解我省数据治理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的关键举措,是赋能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介绍,《条例》坚持规范与促进、管理与安全并重,致力于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对数据权益保护、资源管理、流通利用、产业发展、安全管理等内容予以规范,为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数据强省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其中,《条例》聚焦破解“数据烟囱”“数据孤岛”难题,构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对政务数据共享、汇聚和回流等作出规范;聚焦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明确开放的权责和范围,建立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聚焦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对数据交易活动、数据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数据资产管理等内容予以规范。
让数据惠及“千家万户”
当前,湖南先后获批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面临激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的现实问题。如何通过推动《条例》落实,让数据要素“活”起来、“动”起来?
“让各方积极参与并投身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当中来,本身就是《条例》的立法目的之一。”省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述东介绍,《条例》在围绕激发各方活力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方面,重点就构建明晰的数据权益保护和可预期的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综合考量。
在权益保护方面。《条例》落实落细了“数据二十条”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制度创新,通过明确数据的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解决数据要素涉及多方权益、难以简单界定“归谁所有”的难题,让数据权益“有法可依”“分类施策”。比如,《条例》明确了数据处理者对合法取得的数据有自主管控的持有权益;对合法持有的数据有开发利用的使用权权益;对合法持有的数据及加工形成的产品、服务(含衍生数据)有相应的经营权益。
在收益分配方面。将按照《条例》规定的“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加快构建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数据价值链上各环节各主体的收益归属,让各方参与主体敢投入、敢进场。比如,对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收益,《条例》明确,应当优先反哺数据治理、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创新等等,力促实现良性循环,真正让数据连接“千山万水”,赋能“千行百业”,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