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马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下水道堵塞返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居住在楼下的齐阿姨将楼上的徐大姐诉至法院,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打开心结,当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齐阿姨欣然撤诉,困扰了齐阿姨一年多的难题终于解决了。昔日邻居重归于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中,被告徐大姐与原告齐阿姨是上下楼邻居。某日,在女儿家照顾外孙的齐阿姨发现自家卫生间顶棚漏水,污水不仅淹没了卫生间地面,还漫延至客厅,导致楼顶扣板、地板、橱柜等家具设施受损,屋内一片狼藉,清理工作更是费时费力。经过物业联系,找到了楼上邻居徐大姐。齐阿姨认为损失系徐大姐家日常使用不当所致,遂上门协商赔偿。但因对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双方多次沟通均不欢而散,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齐阿姨一纸诉状将徐大姐告上法庭。
案件分配至承办法官手中后,法官认为案件虽标的额不大,但关系到基层邻里的和谐稳定,不能就案办案。一纸判决或许容易,但可能使两家积怨更深,不利于矛盾的根本解决。于是,法官决定着力进行调解,力求化解心结。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徐大姐觉得十分委屈,认为“下水道是公用的,年头也长了,凭什么断定就是我家的责任?让我一个人承担全部损失不公平,而且我还找了通下水的工人进行疏通,你看这是我的付款凭证。”齐阿姨则因为财产无端受损且沟通不畅而满腹怨气:“我家被淹得一塌糊涂,损失明摆着,总不能我自己认倒霉吧?”
面对双方的抵触情绪,法官采取了“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一是耐心释法,法官向双方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和侵权责任的规定,解释了此类情况下通常的责任分配原则,让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二是用心讲理,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齐阿姨家被淹了,生活受到影响,心里着急上火可以理解;徐大姐觉得责任不完全在自己,也有她的道理。大家楼上楼下住着,平时难免有个照面,为这件事成了冤家对头,以后心里都不舒服。”三是提出合理方案,法官在综合评估实际损失、管道使用情况以及邻里情谊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折中的调解建议。
最终,在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和劝说下,徐大姐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责任,并对齐阿姨家的遭遇表达了歉意。齐阿姨也看到了徐大姐的诚意,在赔偿金额上做出了让步。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徐大姐通过转账方式即时履行了赔偿款给付义务。齐阿姨接过赔偿款后,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两位当事人冰释前嫌,并对法官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法院通过高效、温和的调解方式,不仅妥善解决了当事人的具体纠纷,更修复了和睦的邻里关系,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担当。
来源: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