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告称,9月5日起集中采集辖区内男性居民血样录入本地DNA数据库,引发舆论关注。通报称血样采集是为了完善公民身份信息,相关DNA信息直接关联到个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办理。对于防范老人儿童走失、人员身份信息确认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采集过程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居民个人信息及生物样本将依法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2025年9月20日,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发布的集中采集辖区男性居民血样录入本地DNA数据库的通告。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图
自DNA采集与识别技术发明以来,它被广泛应用于刑侦破案与刑事诉讼,也在打击犯罪与寻亲打拐上取得很大成绩。不过,DNA数据代表着遗传特性,具有生物学上的唯一性,也是可靠的身份识别方法,对这种敏感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大规模集中采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原则,慎之又慎。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通告中称此次血样采集“关联到个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办理”,这是否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与签发机关,并未涉及DNA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也没提到收集DNA。
2015年4月,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曾表示,中国目前已建成全国统一的公安机关DNA数据库与“打拐”DNA数据库。不过,“将DNA数据纳入户口资料管理应用的时机尚不成熟”,原因是“DNA信息采集涉及伦理、个人隐私等社会问题,需要社会统一认识,也需要法律授权”,“鉴于目前我国户口、身份证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建立DNA数据库作出规定,将DNA数据纳入户籍资料需提请全国人大立法决定。”
现在是2025年,这十年间,全国人大有作出相关立法吗?从官方“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并没有查到相关的立法。更大范围的网络检索,也没有发现有法律法规授权任何部门大规模采集公民DNA信息。那么,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大规模采集公民DNA信息,是哪条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如果确实有这样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应该明确公布,而不只是笼统地说是“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不管这个上级部门是哪一级,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大规模采集公民DNA信息,都是违法的。
当然,在一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也可以合法地采集公民的DNA信息。比如为了寻找被拐卖的孩子,父母可以自愿采样,将自己的DNA数据录入警方的数据库。又或者,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可以强制采集DNA,以便与犯罪现场收集的样品进行比对,作为定案证据。
通报将此次血样采集的意义抬到“提升重大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精准落实相关工作举措”乃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高度。但是,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论意义如何重大,警方的做法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获取与处理公民个人信息就应遵循“最小必要”的原则,并且需要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同样需要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还特别规定,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DNA信息属于非常重要的生物识别信息,也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的范畴,公权力在处理如此敏感的个人信息时理应谨慎以对,依法行政。(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