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要求,决定优化调整2025年济宁市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自2025年9月19日0时起,济宁市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调整为“领取资格券”的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告。
2、2025年9月18日(含)及以前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原政策执行,消费者须于2025年10月10日24时前登录“汽车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平台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审核。
3、2025年9月19日0时以后购买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申请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须先领取资格券再提交补贴申请,未领取资格券、资格券逾期失效(无效)的,将做退回处理。
济宁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8日
来源:济宁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白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