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为衔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因此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本条政策。”
9月19日,上海财政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这一通知是对8月25日上海楼市新政中关于完善房产税部分的细化落地。通知明确,持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在上海新购住房且属家庭首套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可享受房产税税收减免
此次政策增加对于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税收减免(8月25日政策已经明确)。
对比来看,在2011年暂行办法中,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房产税税收减免政策仅针对上海市本地居民家庭,当时非本市户籍家庭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
近几年随着限购政策的持续优化调整,非本市户籍家庭在上海已经可购买多套住房,但二套及以上房产税仍需全额缴纳,增加了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多套住房的持有成本,一定程度影响了购房需求释放。
本次优化政策落地后,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房产税与本市户籍家庭采取同样的税收减免,将降低其住房的持有成本,促进需求释放,对市场也将形成一定带动效果。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税收减免政策不变
对比两次文件内容,此次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产税减免需符合的人才条件及居住证持有年限均未进行调整,即“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另外,此次通知中也指出该政策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期间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对于这部分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的持有成本也有一定的降低。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