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教师在三个人的微信群聊天因诽谤他人被台州警方行拘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女教师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局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判令被告依国家规定的标准赔偿原告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并向其赔礼道歉。
该案将于9月24日在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
当事人林女士(化姓)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1月26日,林女士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在名为“果冻局长群”的微信群内进行传播,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传播给赵某某。
11月28日,林女士又将该不实信息在名为“仙女下凡”微信群内进行传播。后该不实信息扩散,对该教师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案发后林女士到公安机关投案。
天台县警方经调查认为,林女士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经查证,林女士属主动投案,对其减轻处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对此,林女士表示不服,遂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林女士表示,“仙女下凡”微信群和“果冻局长群”分别是自己的两个3人群,前者包括两名闺蜜,后者是和父母的家庭群,没有主观故意,更没有传播谣言的客观行为。
据报道,在此事件中,林女士在微信群内的另外两名闺蜜,一人未被实施拘留,一人被行政拘留2日。另有一名与林女士私下微信谈论此事的老师,被行政拘留4日,但因有孕在身,未被执行。
林女士认为,该不实信息的扩散不应由她担责,“只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跟闺蜜之间的日常聊天,普通人都会去做的事”,警方将事件影响简单地归责于她,是不公平的。
天台中学主要负责人表示,被谣言影响的教师在同事的陪同下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报案,事发后,该教师的情绪受到了很大影响。
记者从天台县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