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17日讯(通讯员 范浩月 记者 陈勇)为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与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9月12日,宿城法院速裁庭法官助理张可兴为宿城区及所辖镇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一场专题业务培训。
培训中,张可兴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系统梳理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要件、无效情形、法律后果以及利息利率的司法认定标准,通过法条解读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为调解员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和实操建议。
“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遇到‘职业放贷人’‘赌债借贷’该怎么处理?” 针对调解员最关心的合同效力问题,张可兴重点解读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六大情形 —— 从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向不特定对象营利性放贷”,到 “明知借款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条讲解法律规定,并结合省高院相关司法政策,分享了实操审查方法:比如通过查询银行流水、征信报告判断资金来源合法性,通过关联案件查询识别 “职业放贷人”,通过核实借款用途排除 “赌债等非法债务”。“如果明知借款人借钱是为了赌博,哪怕写了借条,这份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 他用通俗的表述,让调解员快速掌握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
现场参训的调解员们表示,此次培训“干货满满”,不仅梳理了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要点,更提供了实用的调解策略。一名调解员感叹道:“此次讲解深入浅出,让我对套路贷的识别和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有了更清晰的思路,未来工作更有底气了!”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调解员队伍的专业素养,为进一步做好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打下了坚实基础。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