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9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15日,17个省(区、市)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重要法律,是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报告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持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各地持续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以工会法为基础,制定完善涵盖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律监督、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工会组织覆盖面显著扩大,维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全国新建基层工会37.6万家,发展工会会员3389.6万人。开展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年行动,12家头部平台企业总部及省级分支机构建会基本实现全覆盖,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2095万人。
截至2025年6月15日,24个省(区、市)完成实施工会法的地方性法规修改,14个省(区、市)出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地方性法规,29个省(区、市)出台36部民主管理地方性法规,30个省(区、市)出台41部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权益保障政策,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机制,累计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2万余件;2024年全国法院审结一审涉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8万余件;交通运输部规范货运平台收费行为,保障司机合理劳动报酬。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