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滢)日前,记者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9月5日,该局发布了《关于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自发布之日起,西安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新增电子签约功能。
《通告》鼓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电子签约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现售合同),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电子版合同与纸质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西安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查看、下载电子合同;购房人可通过“i西安”APP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已处理”模块查看、下载电子合同。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完成备案后,系统在合同封面右上角自动赋予合同备案号,备案信息可通过扫描电子合同内的二维码或登录西安市住建局官网查询。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启用电子签约前,需提前联系“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领企业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