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开学季
这些家长关心的教育政策
小编今天为您梳理
今年秋季起 所有幼儿园大班免保教费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 不低于2小时
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加强体育运动,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
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博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1节体育与健康课,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小学1-2年级采取“4+1”模式(即4节体育常规课+1节特色体育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按照“3+1+1”模式(即3节体育常规课+1节体育走班课+1节特色体育课)开展体育教学,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中小学课后托管
2023年,出台,办法明确,参加课后1小时托管服务的学生按不超过 2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费,寄宿制学生不收费。
近年来,博州各中小学校积极拓展课后服务师资,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逐步形成“一校一品 特色多元”格局。
博乐市第一中学开办人工智能、计算机编程、油画等特色社团活动50余个,在社团活动中积极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利用湖北援疆教师及本地书画院、艺术团等资源,开办水墨画、舞龙舞狮等专业社团,面向全体学生实行“订单式”社团活动,“一对一”制定学生社团活动计划,确立学生在校期间长期兴趣培养目标。
博乐市第一小学依托课后服务,开设鲁班锁、魔方、非遗手工、国画、剪纸、书法、戏剧等47个社团,通过课后服务社团活动搭建起学生接触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平台,让传统文化与技艺可触可感,实现传承与创新双向互动,引导学生坚定文化自信,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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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目前我州学前和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政策都有哪些?具体标准是?
政策主要包括:农村学前三年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等。
1.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含民办)实行免保育费,学前免费教育补助标准为2800元/生/年(2017年春季起执行)
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1220元/生/年(含取暖费120元)
主要用于:水电暖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图书资料费、维护费、炊具更新、购买低值易耗品、教师培训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偿还债务,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接待费支出。
学前教育幼儿免费读本经费130元/生/年
主要用于:幼儿读本、教学挂图、教学图片、教师参考书、教学光盘的配发和更新。
学前教育幼儿伙食补助1450元/生/年
开支范围:购买蔬菜、清油、面粉、大米、肉、水果、牛奶等伙食材料。
2.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政策
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随班就读6000元/生/年,2025年春季开始,特校公用经费从6000元/生/年提高至7000元/生/年。
资金使用范围:水电暖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图书资料费、维护费、炊具更新、购买低值易耗品、教师培训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贫困面农村100%,城市40%确定。特教学校:1750元/生/年。
非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贫困面按30%确定。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温泉县义务阶段各学校和博乐市第九中学区内初中班,5元/生/天,全年1000元的标准执行。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温泉县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提高为7元/生/天,全年1400元。
二、高中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哪些?具体标准是?
目前高中阶段资助政策主要是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备注:2025年春季开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元-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2.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
标准:1430元/生/年。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脱贫户在校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农村城市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三、中等职业教育学生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具体标准是?
㈠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全部享受,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2025年春季开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㈡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公办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㈢免住宿费、教材费
资助对象:自治区设立专项资金,免除住宿费和教材费(23个边境贫困县和南疆四地州享受)。
资助标准:9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
㈣雨露计划
资助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的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资助标准:3000元/生/年。
四、大学阶段的资助政策有哪些?具体标准是?
大学阶段的资助政策共有三类,一次性发放的有两类,分别为滋蕙计划(500元和1000元交通费)和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资助(4000元),就学期间按年度享受的有脱贫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5000元)。
㈠自治州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奖励资助暂行办法
(博州党办﹝2007﹞16号)
1.奖励对象:全州(不含第五师)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科一批次(含零批次录取的重点本科)家庭贫困大学新生。
2.资助标准:获得奖励资助的大学新生入学时一次性奖励资助4000元。
㈡《2015年自治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及考核方案的通知》(州党办﹝2015﹞16号)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就读的大专以上的脱贫户在校生(原建档立卡户);
资助标准: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科以上的贫困大学生给予学费、生活费、交通费每生每年5000元的资助。
㈢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
资助标准:区内高校500元/生,区外高校1000元/生。
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全日制本专科院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需要办理的新生和老生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信息来源:博州教育局、中国政府网
整理:杨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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