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种树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不仅为当事人化解了矛盾,更让一度紧张的邻里关系重归融洽,以司法温度守护了基层邻里和谐。
原告张某与被告钱某系多年邻居,日常抬头不见低头见。此前,钱某发现张某在自家附近栽种的树木逐渐枝繁叶茂,部分枝干遮挡了日常通行的道路,给出行带来不便。为此,钱某曾多次找到张某沟通,希望对方调整树木栽种位置或修剪枝叶,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沟通也逐渐从平和协商转向言语争执。
直至某日,钱某再次就树木遮挡问题与张某交涉,两人言语冲突不断升级,最终演变为肢体对抗。冲突中,张某身体受伤,随后前往医院诊治,产生了医药费、误工费等多项经济支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一纸诉状将钱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 3040 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既是邻里,未来仍需长期相处,若简单以判决结案,可能会让矛盾埋下 “后遗症”,不利于后续邻里关系修复。因此,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力求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过程中,法官先是分别与张某、钱某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委屈,逐一疏导两人的对立情绪,让激动的双方逐渐冷静下来。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两人释法明理:一方面,明确钱某因争执升级引发肢体冲突致张某受伤,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另一方面,也引导张某理解邻里间 “通行便利” 的合理需求,换位思考钱某的顾虑。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协调,钱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向张某表达歉意,并提出了合理的经济补偿方案;张某也在法官的疏导下,理解了钱某最初的诉求并非恶意,自愿适当调整了赔偿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钱某一次性向张某支付约定数额的补偿金,张某当场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同时两人共同承诺,今后将以和为贵,遇事多沟通、多包容,避免再因小事引发争端。
邻里纠纷虽多为日常琐事,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此次调解中,漆河法庭始终秉持 “为民解忧、司法便民” 的宗旨,以专业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守住了邻里间的和谐情谊。法官也提醒,邻里相处应遵循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的原则,遇到争议时优先选择沟通协商、人民调解等非对抗方式解决,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未来,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将持续优化调解机制,以更高效、更温暖的司法服务,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屏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伍梦霞 万航希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