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激发消费潜力、增强市场信心,推动消费持续回升。2025年1—7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5.5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消费市场呈现稳步复苏、稳中向好态势。
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打造消费新业态
统筹安排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构建以县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供销系统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创新“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模式,有效畅通商品上下行渠道。截至目前,全区县、乡两级商贸服务覆盖率达100%,村级覆盖率超90%。1-7月,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5%,县域消费提质增效成果显著。
落实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减轻主体融资负担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以及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切实降低居民消费成本和企业融资压力,扩大优质服务供给,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推进文旅深度融合 拓展消费新场景
支持各盟市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实施旅游景区提质升级,推动非遗文化、传统工艺与旅游商品创新融合,丰富文旅消费业态,激发市场热情,为全区消费增长提供新引擎。
做好重点展会经费保障 搭建经贸合作平台
全力做好第五届中蒙博览会等重大展洽活动经费保障,支持商务、贸促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参加区内外重点展会,推动内蒙古优质产品“走出去”、区外优质产品“带回来”,促进消费层级提升和结构优化。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落实“以旧换新”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速消费市场回暖升温。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优化政策供给,支持消费促进活动和新型业态培育,不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