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9月8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通达股份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3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通达股份称,河南证监局本次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的《决定书》,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以及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并全面提升公司财务核算和内控治理水平。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持续加强对相关财务、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9月5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通达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9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9月5日晚间收盘时持有通达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通达股份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