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设立调解组织2.8万个
年均调解各类纠纷近1600万件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8日在京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国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信访等部门共设立调解组织2.8万个,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衔接联动机制及时就地化解。
在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方面,我国不断建立健全诉调、访调、警调、检调等对接机制,加强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的有效衔接,深化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拓展化解纠纷范围方面,各地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医疗、道路交通等传统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不断向数字智能、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等领域拓展,向楼宇、商圈、园区等场所延伸,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解纷需求。在商事领域,司法部正在推动出台《商事调解条例》,助力化解商事争议,优化营商环境。
在加强调解组织队伍方面,我国大力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技能提升活动等方式,提高调解队伍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6万个,五年来专职调解员由36.4万增长至47万人,提高29%,队伍素质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
在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方面,各地坚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灵活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十四五”期间,全国调解组织年均调解各类纠纷近1600万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92%,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席文
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