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继北京、上海之后,深圳楼市政策跟进调整。9月5日,深圳市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自9月6日起施行。
新政提出,深圳市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符合深圳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对于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此外,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同时,新政提出,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