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今天来跟大家说说河南许昌张女士一家的事儿。张女士的公公早早就走了,婆婆没有收入,小叔子打小就跟着他们过日子。小叔子去年高考,考了595分,考上了理想的大学。高中这三年,基本都是张女士在管。她老公要上班赚钱,是家里的顶梁柱,张女士之前也上班,现在因为带孩子,经济上暂时帮不上忙。婆婆没退休金,身体还不好,公公去世后,张女士和老公就把婆婆接来一起住,怕她孤单。毕竟公公走后,婆婆一个人带着未成年的小叔子,没收入根本撑不起这个家。
张女士让老公把婆婆和小叔子都接过来,小叔子由他们照顾,让婆婆安享晚年。最开始婆婆不同意,怕影响大儿子一家的生活,张女士好说歹说才把婆婆接来,又去学校把小叔子接回来。她还安慰婆婆和小叔子,说这是他们自己家,别客气。小叔子也很懂事,经常帮忙做家务,可张女士总让他专心读书。在钱的方面,张女士也从不亏待小叔子,想多给他点,不想让他因为家里的情况过得太辛苦。这次小叔子要交学杂费6800元左右,生活费说1500元就行,张女士却坚持给2000元 ,让他别亏待自己。网友们看到都夸张女士“长嫂如母”,一家人太和谐了!但张女士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应该的,不图小叔子以后怎么回报,只希望他有个好前途。这事儿看着简单,背后涉及不少法律知识呢,咱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一、张女士照顾婆婆,在法律上怎么说?
按照《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义务主体是子女,也就是说,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过呢,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在张女士这件事儿里,她老公作为婆婆的儿子,肯定有法定赡养义务。张女士作为儿媳,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必须赡养婆婆的责任。但她主动把婆婆接来同住,还悉心照料,这可不是法律要求她做的,完全是出于高尚的道德和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她本可以不管,可她没有,这种行为真的很让人佩服,是在用行动诠释什么是一家人。
二、张女士照顾小叔子,法律上咋认定?
根据《民法典》,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张女士不是小叔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没有法律规定她必须照顾扶持小叔子。她老公作为小叔子的兄长,因为小叔子未成年时公公去世了,婆婆又没生活来源,而且老公有负担能力,所以负有法定扶养义务。但张女士从高中到大学,一直给小叔子金钱支持和关怀,主动帮老公分担责任,给小叔子创造了好的成长条件,这满满的都是对家人的爱,值得我们大大地点赞。
三、这事儿给我们的启示
从张女士一家的故事里,我们能看到亲情的温暖和家庭责任感的重要。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法律只是规定了基本的义务,但家庭的和谐幸福,更多靠的是家人之间的关爱、付出和担当。张女士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却让这个家充满了爱。
这也提醒我们,在处理家庭关系时,不能只想着法律规定,更要有一颗关爱家人的心。多为家人考虑,主动承担责任,这样家庭才能和和美美。对于张女士的做法,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咱们一起聊聊家庭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