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全文正式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截自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
《若干规定》共32条,不分章节,是深圳首次以“小切口”形式开展产业促进类立法,聚焦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成果转化、加速产品入市、优化产业服务、强化保障支持等方面作出规定。
具体来看,一大亮点在于破解产品审评审批周期长、应用推广进程相对迟缓等核心问题。根据《若干规定》,深圳将探索审评机构和技术机构培育新模式,尤其是在“三新食品”、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强化央地协同,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联动建设合作平台,共同培育符合条件的技术审评机构。
《若干规定》还提出,加强合成生物产品推广,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市科技创新部门编制合成生物创新产品首购目录,市财政部门依法推进相关产品便利化采购,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部门可以编制推介目录和典型应用场景清单,推动增加合成生物产品的市场需求。
此外,围绕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在空间、人才、资金等方面的需求,《若干规定》强化产业发展的要素保障支持。其中,资金方面,《若干规定》明确,加大对合成生物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方资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与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放眼全国,各城市合成生物产业竞逐正酣,上海市《加快合成生物创新策源打造高端生物制造产业集群行动方案》、北京市《加快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相继印发。此外,湖南省常德市还出台了国内首部合成生物制造领域地方性法规,于8月20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