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龚雪 通讯员 任永荣 左强
互联网时代,随着线上学习的普及,通过线上课程随时随地学技能成为不少人的选择。从职场充电到兴趣培养,各类网课层出不穷,轻点屏幕就能下单的便捷背后,也存在着“退费难”的隐患。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周党法庭便调解了一起因课程与宣传不符,买家申请退款而引发的纠纷,成功通过线上“云调解”,帮助消费者实现“指尖上维权”。
基本案情
罗女士是一名在北京工作的上班族,她计划在下班期间通过网络课程提升副业技能,便在某线上平台花费了3999元报名了某视频剪辑课程。商家承诺,该课程将由某某教师一对一进行课程培训,且后期可指导进行自媒体运营变现。
罗女士在学习了两节课后,发现课程内容与商家宣传严重不符,同时在学习课程后并没有学习到商家所宣传的自媒体运营变现指导内容。她认为该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在与该商家负责人协商退费事宜遭到拒绝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罗女士起诉时发现该公司已经注销,通过查询公司注册信息,她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全部学费3999元。
调解经过
罗山县人民法院周党法庭在受理此案后,立即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电话中,罗女士告诉法庭工作人员自己现居住在北京,因路途遥远无法来到当地,希望能够通过线上调解拿到退费。
法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又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称罗女士已经学习了相关课程,双方之间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且公司目前已经注销,罗女士无权再要求退费。承办法官向被告指出,罗女士和商家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某某教师一对一教学”,实际却不是由该名教师授课,已经构成违约;并且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也构成违约。至于该公司目前已经注销,按照法律规定,注销未进行债务清算也未通知债权人,作为法定代表人,依法要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和问题的严重性,愿意部分退费。
同时,法官与罗女士耐心沟通,向其讲明虽然公司课程与宣传不符,但她已经实际学习部分课程,建议双方互让互谅、友好协商,能够更高效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调解下,被告当即转账退还罗女士3000元,罗女士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线上学习虽便捷,消费时需擦亮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