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到底归谁?既是很多青春期孩子的疑惑,也是很多孩子变成人后的想法。父母经常说“你太小,我帮你存着,等你大了给你用”,不过如果不给父母花了可能也就是花了,但是谁能想到,现在真的有这方面的诉讼。江西一个成年女子就起诉了父母,要求从小到大的压岁钱返还。那么法院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现在这些问题的答案基本都是在《民法典》中可以找到答案,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那么即使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但是也有着自己财产权利。大人给孩子压岁钱就是赠与,而且明确表达是给孩子,那么接受之后,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所有。
江西上饶一女孩考上大学,找离婚后再婚的父亲要学费和生活费被拒绝。但是奶奶告诉他,当年积攒下来的10多万压岁钱都在父亲那里,女子再次讨要,但是父亲表示花掉了没钱可给。于是孩子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压岁钱。法院判决父亲必须每月给付2000元,一直到大学毕业。这个判决很有意思,没有去确认压岁钱的属性,但是也解决了问题。
另外一个案例,10多岁河南郑州男孩,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后来发现从小到大收到的压岁钱,本来是专门存在一个以他的名字的银行账户内,但是现在不见了。原来是再婚的父亲偷偷取出来花掉了,于是男孩在监护人支持下告了父亲,最终法院判决父亲归还男孩账户内的本息合计的所有款项8万多。
那么法院依据的就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以及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在压岁钱被定性属于孩子财产后,原则上父母不得私自处分子女的财产。父母无故挪用子女的压岁钱,是需要归还的。但是上面两个案例属于特殊的,第一个案例中法院虽然支持了孩子的诉求,但其实是支持了孩子考上大学继续学习教育的教育费支出,他并不是支持了返还压岁钱的诉求。
第二个案例,因为正好是专门账户专门保管,没有同父母钱混在一起,所以被支持。其实《民法典》中还专门提到,“除了为维护子女利益外……”如果父母正确应诉,法律是绝对会支持父母的。因为父母可以举出例子,将压岁钱用于子女的教育、培训、旅行、升学等等方面。那么也就是维护子女利益的合理开支,压岁钱使用也就合理合法了。
不过现在德先生也是为人父母,个人认为如果孩子将压岁钱认为是理所应当自己的钱,长大了自己要接管支配,而忽略父母在抚养和教育方面的支出,那这个家庭的教育应该是极其失败的,这个孩子三观也是扭曲的!父母可以放心的使用孩子压岁钱,因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用去的钱是压岁钱的10倍百倍。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父母是爱子女的,为子女是做了尽可能多的付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