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和畅四路与荣欣路交叉口附近,一名外卖小哥与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在马路中间的隔离带通行处相遇了。因互不相让,两人对峙斗气,一直僵持到晚上8时许。
时间流逝天色已暗,路灯和周边商铺的门牌均已亮起,两人仍骑在电动车上停在马路中间,彼此正对。有网友发照片称,两人天亮时已经开始对峙,其间有人试图劝说,但未能奏效。有网友称,双方太较劲,不如各退一步节约时间,还能规避安全隐患,实在不必在这种事上争执不下。
8月26日,惠州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辖区交警队将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取证后将依法依规对两人进行处理。工作人员解释,由于两人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且未发生交通事故,故不会进行扣分等处置,但可能会根据该路段的路况、两人是否存在逆行、到达路口的先后顺序等情况,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罚。
两名男子骑车在路中间长时间对峙,
不仅会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还可能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若因两人的对峙导致交通拥堵,
甚至引发其他交通事故,
责任该如何划分?
在生活中如遇到此类斗气行为,
应该如何处理?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律师的专业解读!
1.外卖小哥与男子在马路中间长时间对峙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卖小哥与男子在马路中间长时间对峙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此外,若调查证实双方纯属“斗气”而非交通事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其行为可能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等。
2.若因两人的对峙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引发其他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若因两人的对峙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引发其他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综合判定各方责任。如果一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明显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3.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交通纠纷或冲突,当事人应如何正确处理?
对于“斗气不让”这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除了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强调了文明出行的原则。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交通纠纷或冲突,当事人应保持理性,首先尽量避免情绪化对抗,可以先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然后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10或122报警,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切不可采取长时间占据道路等妨碍交通的行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博 见习记者 张婉莹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