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西部第一部和全国第三部社科工作综合性地方法规。当天,重庆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社科联联合举行新闻会,就该条例宣传贯彻有关情况作介绍并现场答记者问。
会议现场。
2025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纳入审议项目,于3月25日、5月29日进行了审议,最终全票表决通过。《条例》的出台是重庆哲学社会科学既有立法探索的延续和拓展,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工作更加全面的法治化提供了“有法可依”这个前置性条件。
“该条例锚定重庆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以及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等,寻找破解办法,作出详细规定。”市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唐旺虎现场从厘清职能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构建整体框架等维度作介绍,有鲜明的重庆辨识度。
服务国家战略上,《条例》注重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明确学术交流、政策研究等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推动理论创新、服务科学决策、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彰显地方特色上,《条例》明确加强对巴渝文化、三峡文化等重庆地域特色文化资源的传承、研究和转化,大力弘扬红岩精神,首次将城市精神写入地方法规,期望通过法治手段,增强地域文化认同,推进重庆本土文明探源和文脉整理研究与传播,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重庆文化。
创新发展范式上,《条例》直面重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不够健全、投入保障支持力度不够大、科研经费管理机制亟待优化等问题,“解剖麻雀”式剖析成因,以刚性规定强化相关主体职责,以期通过“软法硬做”真正实现促进问题解决、推动事业发展的立法目的。
健全体制机制上,《条例》以立法形式固化推广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管理机制、工作运行模式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打破部门壁垒,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推动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社科工作格局。
重庆如何以《条例》为牵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市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卞明高在回答记者问中提到,重庆将聚力推动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重庆市协同研究基地、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等学术创新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全市新型智库建设,切实打造出更多“渝字号”社科品牌。同时,科学把握社科工作规律、社科研究规律,联动相关部门、社科机构,建立健全成果出版资助、优秀成果发布、科研经费管理、决策咨询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优秀成果产出和运用转化。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