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官了!不光帮我把欠款要了回来,还顾着我们之前的情分,以后合作的路还能继续走下去!” 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话语里难掩激动。近日,磐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不仅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更让昔日合作伙伴重拾信任,实现纠纷化解与关系修复的“双赢”。
从“口头约定”到“货款难结”,合作情谊遇梗阻
2024年12月,某建筑公司与某砂石厂因建设项目需求,口头达成砂石供应合同,双方明确了砂石单价、供应数量及违约责任。合同履行完毕后,经双方结算,砂石厂欠付砂石货款及运输费用,却迟迟未按约定支付。
“当初说好项目结束就结账,现在都过去这么久了,我的资金也周转不开啊!”建筑公司负责人多次与砂石厂沟通协商,希望能尽快收回款项。而砂石厂则以“项目回款未到账”“资金紧张”等理由拖延,原本顺畅的合作关系逐渐紧张,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协商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筑公司向磐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砂石厂支付拖欠的砂石货款、运输费用及相应违约金。
法官调解:既解“钱的事”,也促“情谊续”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原、被告到庭,分别听取双方陈述,仔细核查结算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晰,证据足以证明砂石厂欠付货款的事实 —— 但法官敏锐意识到,直接“一判了之” 并非最优解:不仅会激化矛盾、斩断双方多年的合作基础,还可能因砂石厂短期资金压力加剧经营负担,后续将面临“判决易、履行难”的问题。于是,法官确定了“先释法、再共情,优先调解修复关系”的调解思路,采用 “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
面对砂石厂负责人,法官先明确法律边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口头形式,你们的口头协议合法有效,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拖欠货款不仅影响企业信用,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还会对你们的经营资质、招投标等产生负面影响,主动协商才是止损的最佳方式。” 一番话让砂石厂负责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态度逐渐软化。
随后,法官又转向建筑公司负责人,耐心安抚情绪:“您的诉求于法有据,法律会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但考虑到双方之前是合作伙伴,若能给对方一个合理的付款期限,既避免矛盾升级,也为后续可能的合作留有余地,您觉得可行吗?”
法官的一番话,让原本态度坚决的双方逐渐松了口。砂石厂负责人坦言 “不是故意拖欠,只是近期资金周转确实困难,只要确定付款方案,肯定按时付”;建筑公司负责人也松了口,“其实不想闹到法院,要是对方能给明确的付款承诺,我也愿意再等等”。
握手言和:货款有着落,情谊再延续
看到双方态度松动,法官立即抓住时机,组织原、被告“面对面”调解。调解室内,法官先引导双方回忆过往合作中的顺畅经历,缓和对立氛围,再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针对货款金额、付款期限等核心争议点,逐一梳理双方诉求。
“考虑到你们之前的合作基础,不如就货款金额再确认一下,砂石厂也给出一个明确的付款时间,这样双方都能放心。”法官提出调解思路后,建筑公司表示愿意在违约金方面作出适当让步,砂石厂也当场承诺尽快筹集资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砂石厂一次性支付建筑公司货款及运输费用共计1.4万元。
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砂石厂负责人主动向建筑公司负责人伸出手:“之前是我们不对,耽误您的资金周转了,后续我们一定按时付款,也希望以后还能继续合作。”建筑公司也笑着回应:“这次多亏了法官,咱们把事儿说开了就好,以后合作还按之前的规矩来。”
此次买卖合同纠纷的妥善化解,既是磐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也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实践。未来,磐石法院将持续优化调解方式,用更细致、更贴心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隔阂,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