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说谎者?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权纠纷案审理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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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3: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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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前,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取得伟大胜利,中华民族浴火重生。翻开被血泪浸染的历史册页,外敌入侵的苦难历历在目,浴血奋战的壮烈激荡人心。

回望那段山河破碎、战火纷飞的岁月,伴随着党领导新四军、八路军先后挺进江苏,开辟抗日根据地,人民司法事业开始在江淮大地扎根生长,在时间长河中留下珍贵的红色足迹,历史的声音随着时代变迁不断回响。

烽火淬炼初心,法治点亮征程。值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让我们开启尘封的档案、搜集历史的影像、寻访久远的记忆,追寻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公道与正义,回溯军事法庭战犯审判的庄严与肃穆,让历史的光亮照亮新时代江苏法治新征程。

人民法院报2025年8月26日头版刊登

谁是说谎者?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权纠纷案审理回顾

2004年11月初,深秋的南京城,朔风渐起,梧桐树落叶纷飞,远山依旧层林尽染……

23日上午,位于成贤街58号的玄武区法院三楼大法庭内,正进行着一场气氛肃穆的庭审。

原告席上的这位七旬老人,齐耳的斑白头发,面貌清癯,一口老城南口音的南京话,她平静的讲述中声音微微颤抖,不时哽咽着。大法庭的投影仪正展示着老人提供的一组组证据。明暗交替的光影里,映照出听众席的人们眼泛泪光,神情庄重。

夏淑琴(图中)参加庭审

这位老人,她叫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亲历者、幸存者。在那场人间惨剧中,老人全家祖孙三代9口人中7人被屠杀。当年在尸体堆中艰难地生活了14天的小女孩如今已是七旬老人,她怎么也想不到,大屠杀惨剧发生的六十多年后,居然有人对她的幸存者身份发生了怀疑,在公开出版的书籍里说她是“讲故事者,说谎者”,是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

2000年11月,在社会各界支持下,夏淑琴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诉日本作家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在《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两书中侵害其名誉权。该案其后依法由玄武区法院审理。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庭前准备和跨国送达,2004年11月23日,该起名誉权纠纷案在南京玄武法院首次开庭。

幸存者

1937年12月,侵华日军进攻南京,南京沦陷。

租住在南京市城南新路口5号的夏庭恩一家因坚持“要死就死在一块”,全家人没有紧急逃往南京国际安全区,而是呆在自己家中。

1945年,夏淑琴(左二)和妹妹(左一)与舅舅一家合影(翻拍照片)。

12月13日这天,一队日本兵闯入夏家,毫无缘由地杀死了夏家祖孙三代9口人中的7人,房东哈国良一家四口人也惨遭杀害。时年8岁的夏淑琴躲在被子里,吓得大哭,被日本兵在背后刺了三刀,不省人事,不知过了多久,被妹妹的哭声惊醒。幸存的夏家小姐妹依靠一点炒米、锅巴和水缸里的冷水,艰难地在死人堆里生活了14天,直到被从安全区回来的老人堂大娘发现。

夏家和哈家惨绝人寰的经历,在夏淑琴进入“国际安全区”进行难民申报后,被当时的南京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主席、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发现,他前往新路口5号并在现场做了摄影记录。马吉还将此事向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做通报。

这些记录,在德国人约翰·拉贝的日记以及《南京安全区档案》等资料中均有记载。1947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书中认定: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即1937年12月13日)市民夏聂氏、夏淑芳、夏淑兰、夏小六子等在新路口五号被刺杀、枪杀。

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因约翰·马吉的拍摄记录,夏家惨案成为东京审判独立单元“南京大屠杀事件”的关键证据,夏淑琴一家被列入“南京大屠杀一案”受害者名录。

南京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专家指出,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期间极少数被中国人、外国人用日记、档案、影像等确凿记录下来的幸存者。在德国、美国的档案馆中,有关夏家惨案的档案早已被发现,可谓铁证如山。

被质疑

1998年,日本作家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通过展转社株式会社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书。书中均对夏淑琴作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见证者的身份进行怀疑。

2025年7月30日,在南京玄武法院档案室,笔者查阅到与案件卷宗捆扎在一起的这两本日文原版书,以及如今在书店已经找不到的其中文版译本,里面满是红蓝笔密密麻麻的勾画,可以想见当年法官们研究该案所做的案头工作。

案件所涉书籍及卷宗

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在《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第十一章“马吉就‘219号事例’做的说明”(以下简称“马吉的文字说明”)一节中,围绕夏淑琴的证词,以所谓的“疑点重重”列出九个疑问,书中说:

疑点一,这事全地带传开了,自然也会传到欧美人耳朵里,他们会立即进行调查。但是根据马吉在东京审判中所做的证词,马吉是在事发大约6周后才开始调查的。而《拉贝日记》,过了一个多月,他才把这一事件写在日记中,《拉贝日记》中的被害者已减少到11人。

……

疑点四,为什么只有8岁和4岁的两个小姐妹未被杀死呢?日本兵怎么会眼睁睁放跑了这两个人呢?

……

疑点八,为什么只有遇害的这家明明听到日军攻城的炮声却还留下来不走呢?眼看日军攻城,却仍待在危险区,哪里会有这样的事呢?

……

“这九个疑点目标很明确,否定夏淑琴是马吉和拉贝记录里的那个8岁的小女孩,否定她的亲历者和见证者身份。”南京玄武法院该案当年的审判员,合议庭法官高炜指出,“东中野修道作为一名学者,在未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仅凭对‘马吉的文字说明’中的某些怀疑和自己的主观推论,就撰写《检证》一书,得出‘马吉的文字说明’中的‘8岁女孩’与原告并非同一人的结论,违反了研究历史事件所必须遵循的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笔者在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所著的《南京大屠杀的疑问》一书第五部“夏淑琴的镜头”一节、“本多胜一笔下的夏淑琴”一节中查阅到类似疑问:“……我非常怀疑的是,在日本军队占领南京的第一天里,她们一家人竟能和平常一样悠闲地过着日子。此外,在我读了《马吉的遗言》中夏淑琴的台词后,再一次感到吃惊,因为台词和本多胜一采访时的用词相差太远……可见文书的内容是多么靠不住。所谓夏淑琴的经历,也只不过是将东京审判及南京军事法庭上的一些事情归纳之后编造出来的,而东京审判及南京军事法庭上的有些证词是以马吉及许传音记忆为基础的。能得出这样结论的人决不会只有我一个。”

松村俊夫在该书中称:“究竟什么是真的,真到什么程度简直无法知晓。说她能在法庭中经受得住反方询问看来只是幻想,这和李秀英说的话一样,不能自圆其说。”

称:“谎言又引发出谎言,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些谎言使得各种证词的可信性荡然无存……”

除了涉“夏淑琴”章节,两本书的内容充满怀疑、否定及以臆测为推断、为结论。

这一点从目录就可以看出:混淆不清的亲眼目睹与传闻报道、大量证明“真相”的资料、马吉的电影胶片、没有迎合贝茨腔调的美国人、所谓的埋葬记录、安然无恙的拉贝住宅、相信拉贝的日本人不了解日本等等。

1998年,《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疑问》两书经展转社株式会社出版,在日本多次再版,使得两人的言论广为传播。

2000年,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两书的内容,年逾古稀的夏淑琴老人知悉并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看到两书的中文译本,再次激起老人对六十多年前此段受害经历的切肤之痛,愤而提起诉讼。

2004年11月,老人在文章开头的庭审中愤怒陈词:“日本军人跑到南京来杀人放火,我一家被杀了七口人。60多年过去了,还说我是假的受害者,是‘假证人’。我讲自己受害的经过,却变成了破坏日本军人的名誉,这种颠倒是非,应该天打雷轰!”

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公民对外国人和机构提起侵权诉讼时,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和损害结果的发生地。夏淑琴老人的户籍在玄武区,玄武区是其名誉权损害结果的发生地,因此玄武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院里老院长担任审判长,我和民一庭另一位副庭长担任审判员,我们三人组成该案合议庭。”2025年7月29日,笔者见到如今是玄武区政府公务人员的该案原审法官高炜,他用“震撼”一词说到当年院里通知办理该案的心情,“接到电话那一刻,就感到重担在肩。”

“我是随父母迁居南京的山西人,在南京生活了很多年,深切体会到南京大屠杀是这个城市的苦难记忆。后来作为一名法官,接触到当年南京军事法庭审判、东京审判不少资料,这两个审判是维护二战正义全世界认可的审判,他们让公理正义昭然于世,其中均对南京大屠杀有过定论,怎么会有人对这两个审判中的关键证人证词乃至南京大屠杀这个举世公认的事件进行否定呢?”

“作为一名法官,当然有着自己的民族情感,但情感不能代替审判,案件审理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该案是侵害名誉权纠纷,就要根据侵害事实、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名誉权侵权纠纷这四个构成要件来认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我们一定要充分坐实。第一次合议庭会议我们三人就该案审理立足案情本身、摒弃情感审判达成共识。”高炜说。

玄武区法院档案室里,找到夏淑琴诉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及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名誉权纠纷案的案件卷宗,其审理卷、证据卷各有厚厚的8本。

南京玄武法院档案室保留着案件卷宗

“诉讼中,夏淑琴向法院提交了亲人证词和各方友人、机构帮助搜集的五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

该案合议庭成员回忆,合议庭对夏淑琴所提供的这五组证据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五组证据包括《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日文原著、原告委托代理人对原告表妹等亲属所做的调查笔录、《拉贝日记》、约翰·马吉的日记及美国人瑟尔、贝茨等写给友人的信件节录、约翰·马吉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的摄影记录、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过程的影像资料等。

合议庭还对原告代理律师收集的夏淑琴舅母王芝如的陈述记录,对当年和夏家一起遇难的哈国良的侄子哈梦鹤老人等十多位中外证人证词,对现场幸存的另一个女孩,夏淑琴的妹妹夏淑云等原告个人及其亲戚等人的档案资料调查确认。

“经过调查,这些书证和证人证言均与夏淑琴的陈述是相吻合的。同时夏淑琴老人身上的伤疤及其位置也进一步证实所述事实的可信度。由此可见,夏淑琴对1937年冬发生在新路口5号的惨剧陈述是真实可靠的,夏淑琴就是拉贝日记和约翰·马吉影像资料中那个八岁的小女孩。”合议庭成员说到当年的庭前证据调查。

经过两次开庭,2006年8月23日该案当庭宣判,夏淑琴胜诉。

该案诉讼文书庭前通过司法协助途径送达日本,并收到回执,但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均未出庭。

翻开该案判决书,判决书详细回应了两书中涉夏淑琴章节所列疑点和核心论据——

判决书称,被告在两书中,除对有关历史文献及原告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的陈述进行比较,找出一些差异和疑点外,并无直接资料来否定原告是南京大屠杀原新路口5号屠杀现场幸存者的身份。

历史资料中关于新路口5号现场的各种记录,虽然存在一定差异,但只要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分析,可以发现各种历史资料形成的来源是不同的,有的是记录者在屠杀发生后到现场调查后所写,有的是记录者听他人转述后记录。而且各种资料形成的时间、环境也存在差异。因此在分析历史资料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充分对照各种资料,进行实地调查,从而做出合理判断。

对于被告松村俊夫在书中提到的约翰·马吉资料中记载遇难者为13人,而本多胜一采访的证词记载遇难者是11人的差异情况,约翰·马吉作为一名外国人在当时情况下进行调查时,无法区分遇难者之间的身份关系,将现场所发现的全部遇难者的人数加以记录,也是客观、合理的。所以,在各种历史记录中,原新路口5号屠杀现场遇难人数存在的差异是非实质性的,且相互之间并不矛盾。被告松村俊夫在书中提到的其他差异或疑点,也与前述差异或疑点情况相似,均不足以否定南京大屠杀原新路口5号屠杀事件的真实性以及原告是幸存者的事实。

被告东中野修道作为历史研究者,忽视各种历史资料及原告陈述的一致性,在未对原告本人及屠杀事件发生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以各种历史资料中非实质性、存在合理解释的差异及其个人主观臆断,就在书中否定原告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与重要历史见证人的身份,进而达到否定南京大屠杀的目的,违反了研究历史事件所必须遵循的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存在重大过错……明显具有侮辱原告人格的用意,足以造成对原告的精神损害,故被告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的行为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作为书籍出版单位,对于这两本以历史事件为研究对象的书籍,应尽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但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无视该书中否认历史事实、侵害原告名誉的内容,将该书出版,其出版行为与被告作者的写作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对原告的名誉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与被告作者互负连带责任。

原告是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其7名家庭成员在大屠杀中遇难,原告已经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这种精神痛苦是伴随终身、无法愈合的。被告在书中否定原告重要历史见证人的身份,指责原告伪造历史,造成了对原告新的精神损害。

法庭宣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出版其作品的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应立即停止出版侵害原告夏淑琴名誉权的图书,并将已经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被告在中日两国主要媒体的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赔礼道歉声明的内容须经本院审定);判决生效之日30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

“被告两次庭审都没有出庭。我们合议庭还是做了大量准备,包括庭审前研判被告来还是不来,本人还是代理人出庭,会有哪些质证,证据如何展示等等。”回顾当时的审理过程,该案审理团队很感慨,这个案子虽然过去二十多年了,仍然记忆犹新,特别是每天面对那些残暴的屠城证据,内心太震动了,“我们每天都很沉默,把自己锁在忙碌的证据调查中。”

高炜告诉笔者,后来合议庭成员的法袍被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收去作为馆藏,“可以说,这是法官生涯中最值得纪念的案件。”高炜说。

为什么会质疑否定

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期间少数用文字、影像等确凿证据记录下来的幸存者,美国传教士约翰·马吉所拍摄的纪录电影中,新路口5号10余口被屠杀、强奸的惨状历历在目,可谓铁证如山。

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没有争议的幸存者代表作为否定南京大屠杀的突破口呢?

该案卷宗中,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专家出具的《意见书》指出,第一,夏淑琴具有典型性。夏淑琴作为南京大屠杀幸存的证人,在中国乃至日本具有影响,如果连夏淑琴所说也可以说是“假的”,可以“怀疑”和“否定”的话,那么对所有南京大屠杀受害者的证词、对南京大屠杀历史的“怀疑”和“否定”自不待言。

第二,企图以枝节问题否定事实本身。在长达60多年时间里,许多中外记者、作家、研究者对夏淑琴进行多次采访和报道,由于翻译不准、习惯不同及表达方式不统一等各种原因,表面上看,一些记载有不准确之处。但是,这些并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实质是当年侵华日军在新路口5号内制造虐杀老人、妇女、儿童的罪孽。

第三,意在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他们在书中说,所谓南京事件,不过是作为军队行动的枪杀二三百人而已,说当年在南京的“掠夺、强奸、放火”不是日本军作为,而是中国人干的,既为日本侵略军涂脂抹粉,又把污水泼给受害的中国人,攻击一点,否定全盘,达到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的目的,这是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的用心所在。

从细节处否定证据链完整、铁证如山的证人证词,进而否定新路口5号的屠杀事件;否定这一著名事件,进而否定南京大屠杀,否定举世公认的1946年南京军事法庭审判、东京审判判决结果,这是两本书充满指向、诱导性的思维路径。

对此,南京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学者也指出,东京审判中,由于案情重大,南京大屠杀被单独作为一案来审理,当时被告的辩护律师就选择了“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策略,企图通过否定某一个证人或证人的某一个证词,来推翻全案。

夏淑琴并没有出席东京审判,但当年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一案中检方证人已全部作古,夏淑琴因为完整无疑的证据链,已经成为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代表,东中野修道们把污水泼向她,当然是精心构思的产物。

历史的回音

2006年8月23日南京玄武法院的公开宣判,立即引起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纷纷在显要位置报道了这起有复杂历史背景、现实侵权行为的名誉权纠纷案相关消息。

南京玄武法院开庭审理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

作为案件的被告方,日本展转社和作者东中野修道也向媒体对这一判决做出了反应。23日当天,日本展转社社长发表了“对所谓南京审判我社的立场”的声明,与此同时,东中野修道针对此案也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5月,77岁高龄的夏淑琴以被告身份和南京律师团队赴日本应诉,并与日本当地律师团一道发起了对日本右翼作者的反诉。这位不识字的老人走进异国法庭,再次为自己作证,为历史作证。

2007年11月2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夏淑琴是幸存的受害者,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的记述却让人产生她是假冒受害者的印象,该书的作者所述情况不真实,损害了夏淑琴的名誉。2008年5月21日,东京高等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再次认定了东中野修道等对夏淑琴的名誉损害,维持一审判决,夏淑琴再次胜诉。

2009年2月5日,日本最高法院对夏淑琴名誉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夏淑琴胜诉。判决中认定被告书中的描述侵害了夏淑琴的名誉,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和二审判决,判令赔偿夏淑琴400万日元。

夏淑琴(前排右四)与支持者手持“不许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横幅走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图片来源:新华社)

这个无比艰难的案件历时长达9年,夏淑琴老人名誉权案至此取得国内法院、日本法院的全部胜诉。

在南京玄武法院寻访该案当年的审理团队,大家不约而同提到两个人,原告夏淑琴的两位代理律师,谈臻律师和李大进律师。

“这两位律师都是南京、北京律师界赫赫有名的专家,为了这个案件,放下千头万绪的律所工作,近十年之久陪着老人从国内法院提起诉讼,到远赴日本法庭应诉、反诉,他们的历史担当和艰苦卓绝的努力令人敬佩!”

审理团队谈及该案两位律师缜密细致的庭前准备:“比如夏淑琴老人,她的身份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上了法庭就要充分举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从惨案发生到案件审理,跨越近70年的每个时间段都要出示有利的人证、物证,要有一整套证据来证明夏淑琴就是拉贝日记中所写的,就是马吉拍摄的录影带中那个特定的小女孩,包括她亲人、房东的寻找,证词的调查,这期间战乱不断,时间漫长,很多资料、人和事都遗失在历史中。但在他们的带领和坚持下,该案优秀的律师团队取得了大量调查资料,有力佐证了夏淑琴老人的证言。”

“我们用大量的证据、史料乃至证人想要证明的就是一件事:原告夏淑琴的亲身经历不能抹杀,原告夏淑琴的身份不容置疑,原告作为一个公民的名誉不允许被诋毁,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史实铁证如山。”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当我就要结束我所发表的代理意见时,我想到了一位刚刚离开我们,一位享有国际盛誉的华裔女作家《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的作者张纯如女士在发表演讲中所说:我相信最终真相将大白天下,真相是不可毁灭的,真相是没有国界的,真相是没有政治倾向的。我们大家要同心协力,以确保真相被保存、被牢记,使南京大屠杀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二十多年过去了,在南京玄武法院安静的档案室读到当年两位律师力透纸背的代理词,依旧心潮起伏。耳边仿佛听到老人平静地为自己证言时内心的颤抖:“我叫夏淑琴,我要求被告来,今天他们没有来。南京大屠杀不是对我一个人的大屠杀,我要求公道,让死者能够安宁!”

立秋过后,枫叶渐渐染上红妆,银杏叶披上金黄的外衣,美丽的中山陵越到秋天越是动人的画卷。

山水抚慰伤痕,夏淑琴老人在中山陵管理局工作了大半个世纪后已退休。现今96岁,四世同堂的她在南京近郊一个居民小区平静地度着晚年。历史的接力棒已传给下一代,2022年,夏淑琴的外孙女和曾外孙成为首批南京大屠杀历史记忆传承人。

2018年12月10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死难者遗属家祭活动中,夏淑琴给遇难者名单墙上亲人的名字添漆。(图片来源:新华社)

而每年老人都会来到莫愁湖畔,去抚摸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遇难者名单墙”上的那一个个名字,外公、外婆、父亲、母亲、两个姐姐和1岁的小妹妹……

这面墙上镌刻着的家人,是老人心底永远的痛。

以史为鉴,永续和平!

(来源: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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