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这心里憋屈啊!前阵子给人提供吊车服务,钱到现在都没要回来。”日前,一名面色焦急的中年男子走进五寨县人民法院冯法官的办公室,拉着他诉说。另一边,被告屈某珍则低着头,神色局促。这起因吊车租赁引发的纠纷,等待着冯法官来“捋顺”。
2024年7月到8月间,屈某珍租用杨某军的吊车,双方核定费用共计7500元。项目完工后,屈某珍迟迟未付款。杨某军多次催要,屈某珍于同年10月写下欠条,承诺当月还清。到期后,屈某珍不再接听电话,杨某军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立案后,冯法官仔细翻阅卷宗,发现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争议焦点主要是付款时间和金额,无复杂法律争议。若直接开庭判决,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后续执行也会遇到麻烦。于是,冯法官决定先尝试调解。
“小屈,你先说说,为什么欠钱不还?有难处吗?”屈某珍这才打开话匣子:“冯法官,我不是故意赖账,实在是周转不开,杨大哥催得急,我写了欠条又没凑够钱,没脸接他电话……”
“杨师傅,小屈有资金周转问题,不是想赖账。你看能不能给他宽限时间,让他分批次还款?这样你的钱也能稳妥拿到。”杨某军思索了一会儿说:“法官,我也不是不通情理,只要他能确定还款时间,分两次还我也能接受,但得把之前的欠款都清了。”
在冯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签下调解协议。杨某军还主动提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本案是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日常生活中,此类因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产生的欠款纠纷并不少见。法院的调解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五寨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发挥调解优势,用司法智慧和人文关怀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保障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