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检察”官方消息,8月28日,由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提起的涉个人信息“网络开盒”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临安区检察院调查后发现,2023年到2024年3月期间,周某某等6人为博取关注、非法牟利,满足耍威风、取乐等目的,通过域外软件非法收集、买卖、提供并公开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800余人的个人信息,浏览量超过400万次。同时,周某某等人在“网络开盒”部分个人信息时附加大量侮辱性评语,甚至组织、煽动他人进行电话、短信骚扰。
临安区检察院认为周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开盒”的方式公开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周某某等人的“网络开盒”行为本身,以及对“开盒”对象肆意侮辱,并组织、煽动他人进行电话、短信骚扰的行为,均构成网络暴力。其在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名誉权、隐私权的同时,助长网络戾气,恶化网络生态。周某某等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临安区检察院依法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在公告期内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后,于4月11日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周某某等停止侵权、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开庭审理前,周某某等人已自行删除非法收集的个人信息、注销相关账号,故检察机关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周某某等人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临安区检察院出示了“网络开盒”个人信息截图、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并结合案件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等对周某某等被告进行法庭教育,被告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经合议庭评议,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消息发布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转载了这一案例。
近年来,隐私“开盒”等恶性网络暴力事件屡见不鲜。这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进而煽动网民攻击谩骂、造谣诋毁的行为,严重侵害公民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冲击网络伦理底线。
为了打击“开盒”,如今,相关监管部门开始致力构建从立法到执法、从预防到惩处的全链条法治“闭环”。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将吴某慧、陈某强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为参考案例入库,为实施诽谤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定性。
该案基本情况是,被害人朱某与被告人吴某慧有矛盾,吴某慧向陈某强提供了朱某妻子的身份证信息以便查询朱某信息,其后陈某强购买了包含朱某及自己前女友杨某等人的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购票记录等信息1442条。吴某慧从中挑选了部分信息撰写不实帖文诋毁朱某,帖子回复人数总计超200万,给涉事多人带来极大困扰。
人民法院指出,对于通过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并对“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认定给出考量方向,为判断网络“开盒”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定罪提供了直接指引。
除了加强法治建设,集齐了互联网企业、律所、媒体等社会力量的行业组织也在行动。
8月8日,CCIA数据安全工作委员会反“开盒”技术工作组在北京成立。工作组首批成员单位包括百度、抖音集团、快手、新浪微博、知乎、阿里巴巴、京东、滴滴出行、贝壳、携程、腾讯、联想、小天才等,深耕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多年的南都·隐私护卫队也作为唯一一家媒体单位参与其中。
据会上介绍,为了联动行业、企业,为阻止“开盒”网暴行为筑起“防护墙”,接下来,该工作组将联合各家成员单位共同发布反“开盒”倡议书,制定反“开盒”相关技术规范,构建使用AI技术识别打击“开盒”行为、被“开盒”后举报反馈等应急处置高效联动机制,加强反“开盒”相关知识、技能科普宣传,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等。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樊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