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这标志着南京都市圈首个文物保护地方协同立法项目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作为区域协同立法项目,《镇江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已于8月25日召开的镇江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接受审议。
位天镇江句容的梁南康简王萧绩墓石刻
协同立法携手守护
南朝陵墓石刻是南朝帝王、贵族陵墓的神道石刻,跨南京、镇江两地分布,共29处(其中南京17处,镇江12处),距今约1500年历史。南朝陵墓石刻与北朝石窟寺形成南北呼应,在东亚石刻艺术史上地位突出,其“陵园—神道—石刻”三位一体的格局,更是世界艺术史上独特的纪念性景观体系。
由于南朝陵墓石刻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理,当前保护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保护标准不统一、执法力度有差异。同时,石刻保护管理权责分散,涉及文物、规划、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协同不足的情况。在南京市文旅局局长谢国庆看来,亟需通过协同制定小切口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为南朝陵墓石刻构建法治保护屏障。
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的梁吴平忠侯萧景墓石兽
23条“小而精”条款
《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列为今年设区市立法精品工程培育项目,是南京市委常委会确定的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也是南京都市圈首部文物保护地方协同立法项目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南朝陵墓石刻是南京与镇江共同的城市文化名片,两地人大机关通过跨市协同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将为跨区域文化遗产的协同立法保护与协调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首次审议的《条例(草案)》不设章节,聚焦具体内容、核心制度与关键条款设计,共形成23条条款,充分体现“小而精”的立法特点。《条例(草案)》首先从界定保护对象入手,拟明确南朝陵墓石刻的范围: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南朝帝王陵墓的地上石刻、地下墓葬及相关陵园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具体包括南朝陵墓的石兽、石柱、石碑等遗存,墓葬、神道、陵墙及相关附属建(构)筑物等遗存,以及周边环境及其历史风貌——为保护工作划定了清晰的“保护边界”。
形成跨区域保护合力
考虑到南朝陵墓石刻跨南京、镇江两地分布的特殊性,《条例(草案)》深化了区域协同,拟提出“南京市人民政府应当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加强在南朝陵墓石刻保护协同、资源整合、价值挖掘、制度衔接、工作协作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尤其要共同推动南朝陵墓石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工作”,以此形成跨区域保护合力。
保护区划内严格的精细化管理是保护石刻安全的关键。《条例(草案)》着力构建起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下埋藏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相递进的分级分类保护体系,确保本体、结构功能、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一方面拟细化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性行为,例如: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山取土、修建坟墓等损害南朝陵墓石刻、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历史风貌的行为。通过划定“行为红线”,为石刻安全筑牢第一道防线。另一方面,对南朝陵墓及石刻进行整体性保护,拟划定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市文物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考古调查和研究。
保护本体更活化利用
在做好本体保护的基础上,《条例(草案)》更着眼于“活化遗产”,从历史价值挖掘与文化传承的角度提出具体举措。比如:结合南京地域文明探源工程,拟提出开展南朝陵墓石刻历史文化内涵挖掘、考古成果研究、价值阐释等工作,加强文化遗产解读。
此外,拟明确南京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同镇江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内外有关文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组织的交流合作,依法开展南朝陵墓石刻文化的综合研究和传承利用,注重新方法、新技术的运用,让千年遗产的历史价值被更多人认知。 通讯员 谭菲 肖日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