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关灯作业的船舶是在清淤还是在非法采砂?证据缺失刑事侦查面临重重困境公益诉讼能否破解困局?
8月25日晚,央视社会与法频道(CCTV-12)《一线》栏目播出了专题节目——《生态保护在一线·暗夜船影》,时长近40分钟,关注了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建材有限公司、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挖掘海洋沙洲、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江河、海洋活动日益频繁,对水资源、水生态、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加严格。
近年来,中山市水务局、中山市检察院各司其职,根据双方签订的“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依法履职,共同打击破坏涉水生态资源违法行为。
立案侦查及量化生态损失难度大
原来,早在2021年9月,中山市某建材公司在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与某工程公司约定在其指定的洪奇沥水道中山市沙仔段(属于海域)一无名沙洲处实施清淤工程。随后,工程公司组织人员驾驶抓斗船、运泥船非法在上述沙洲处挖取沙石,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
执法人员深挖案件线索,为查明公益受损的具体情况,中山市检察院向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水务部门等调取并比对相关行政处罚材料、案发海域视频监控资料和水文资料、清淤方量登记单据、案涉两公司签订的清淤施工合同等证据,并委托开展鉴定评估。鉴定机构利用无人声呐船等技术设备开展测绘测算,评估认为案涉两公司非法挖掘海洋沙洲,破坏沙洲生态环境系统的水生态和陆生生态,致使沙洲水土保持和肥力破坏以及水生生物生境破坏,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作出认定。
根据中山市水务局、中山市检察院两个单位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中山市水务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市检察院,并共享信息、共同研判案情等方式,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调查,检察机关发出诉前公告并依法对上述两公司提起诉讼。
让生态赔偿落到实处
2024年5月24日,广州市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公司以清淤、疏浚为名非法采砂,共同实施了破坏海洋生态、造成天然沙洲损害的违法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广州市海事法院于2024年6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公司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85.21万元,并在广东省级以上媒体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
建材公司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预交上诉费。二审法院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裁定,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判决于同年9月生效。
判决执行期间,两被告公司均表示无力支付赔偿款,其中工程公司有劳务代偿意愿,最终确定由工程公司在地理环境类似的中山市神湾镇竹排村水道,以开展清淤及绿化工程的方式通过劳务代偿履行赔偿责任。
2025年3月起,工程公司共清理指定位置的河道淤泥8085立方米,在河岸栽种乔木1500棵。4月22日,中山市水务局组织对修复工程进行验收并认定合格。
这个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中山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委托专业技术评估等手段开展调查,完善案件证据链条,查明违法事实,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针对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的案件,移送政府部门监管,形成“法院判执+检察监督+行政监管”的闭环工作模式,有效实现对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
采写:南方+记者 曾艳春
通讯员 萧晓钰 李健聪